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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野踏进城门的那一刻,才算真正跌进偌大人间的陌生里。
    城里车马喧嚣,青砖长街望不到头,两旁摊铺热气腾腾,人人步履从容、衣着整齐,唯有他格格不入。
    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短衫,穿了好几年,袖口磨出毛边,布面薄得透光。脚上一双旧草鞋,底早已磨平,侧边裂开好大一道口子,绳线断了大半。连日赶路奔波,鞋底彻底穿洞,硌得脚底血肉模糊。
    他实在疼得走不动,只能沿路捡别人丢弃的干硬破布、烂草梗,胡乱折叠垫进草鞋底下,勉强裹住脚底伤口。走一步磨一下,每一步都是细碎钻心的疼,他却全程不吭一声,脊背挺得笔直。
    十六岁的少年,哪怕狼狈到泥里,骨子里的意气也半点没折。
    他怀里死死揣着小胖狗。
    小家伙依旧圆滚滚、胖乎乎,一身浅黄绒毛蒙着薄薄尘土,看着脏乎乎的,却灵性乖巧到极致。一路颠簸,它从不闹不叫,乖乖蜷在他怀里,温热的小身子贴着他的心口,黑亮圆眼一眨不眨望着他。只要萧野低头看它一眼,它就轻轻晃一晃蓬松的小尾巴,软乎乎的,治愈着少年所有的落魄。
    萧野一路走,一路笑,低声跟它打气:“别怕,咱们能扛,总能找到活干,总能活下去。”
    他长得极好。
    哪怕满面风尘、衣衫褴褛,也遮不住清隽眉眼、挺拔身姿。眉眼干净透亮,少年骨相利落鲜活,站在嘈杂市井里,落魄却不卑微,清贫却亮眼。
    正是这副干净俊俏的模样,引来了进城后第一个对他“格外和善”的人。
    那是个三十出头的中年男人,穿一身半旧的素色长衫,布料普通、毫无华贵,看着和寻常市井百姓别无二致,看着温和热心,毫无恶意。
    男人一眼盯住萧野,快步上前,语气热忱又体恤:“少年,看你孤身一人,是不是进城找活计?”
    萧野一愣,连忙点头,眼底带着初入尘世的真诚与期许:“是,叔,我能吃苦、能干所有粗活,您这儿招人吗?”
    男人笑得愈发和善,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笃定:“巧了,我这边正好缺年轻伶俐的小子,不用搬重货、不用出苦力,只管跟着学学规矩、学学仪态,管吃管住,月钱还比普通苦力高不少。”
    萧野瞬间心头一暖。
    他进城半日,处处碰壁、人人冷眼,第一次有人这般真心待他,愿意给他活路。
    他毫无防备,只当是遇上了好人,满心感激,当即跟着男人走了。
    一路穿街绕巷,走到西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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