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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默文从回忆之中缓过神来。
    目光怔怔的看着远处。
    脑海中浮现在云省乡下的那一年,很苦,但却很充实。
    每一天都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劳作。
    手磨破皮了,也得咬牙接着干。
    只有到了端午雨季前后,才稍微轻松一点儿。
    他静静等待墨迹干透之后,再将稿子拿起来,打量了几眼。
    “写的真好,昆明真有那么美吗?那些菌子真那么好吃?鸡枞,长什么样啊?竟然比得上黄焖鸡!?”
    曾思琪瞪大了眼睛,在一旁一脸惊讶的看着李默文。
    这时候的首都人虽然长在皇城根下,但也是个土包子,没见过也没有吃过鸡枞菌。
    在李默文动笔的时候,她就注意到,出于好奇,坐在了李默文的身边侧头观摩起来。
    看着普通的文字在李默文的手上组成了一幅又一幅异域的美景,令她惊叹不已,整个大脑都沉浸在了与首都完全不同的奇妙美景之中。
    “天气常如二三月,花枝不断四时春。”
    “这是明朝状元杨慎曾写过一首诗,其中这一句很切合昆明的环境。”
    “很美,古时将其称之春城!这篇文中写出的美景,不足十之一二。”
    李默文看向她,笑着点了点头。
    “真好”
    “好想去看看。”
    曾思琪满眼放光的说道,完全没有了先前那副羞涩。
    李默文笑了,“十分欢迎。”
    他察觉到了女孩靠近的心思,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曾思琪闻言,开始小声的讲述自己选择新闻系的理由,通过聊天拉近关系。
    她喜欢美景,非常羡慕单位里面的那些记者岗位的人。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高考之后,选择了新闻系。
    就是为了能够在工作的时候,成为一名专职记者,到处旅游。
    李默文静静的听着,没有什么其他的表示,注意力却放在了鼠疫的翻译工作上面,尽快将稿子赶出来,换成钱。
    这是已经确定的消息。
    写出来就有钱。
    至于刚投稿的那篇中篇知青爱情,他将其取名为《山与城》,在中午的时候已经寄了出去,后续内容暂时可以缓一下。
    等确认过稿之后,再进行续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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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时分。
    工作一天的林静怡,脸上满是疲倦,却怎么也遮掩不住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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