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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止认识,简直是铭心刻骨。
    “认识。”
    林野搁下调羹,稍作休息,粥碗里头还剩小半。
    “以前是同学。”
    原来是这样,祁阳觉得这就说得通了:“怪不得这么上心,还特地准备了粥!我就说年纪轻轻已经当上主刀医生的人,怎么会有功夫关心这些小事。”
    林野垂下眼睫,重新拿起调羹,舀起一小勺粥:“欧医生是个好人。”
    祁阳:“你打电话让他去接你的吗?”
    “没有。”林野感觉自己在变得迟钝,并没有多余精力去想,欧光洲为什么会刚好出现在廊路山,“可能是碰巧吧。你看到我手机了吗?”
    祁阳听言,就地化身成勤劳的小蜜蜂,满病房转着找手机。
    同时他也不忘自己的豌豆射手专业,嘴巴并不闲着:“那也太巧了吧!嗯……抽屉里没有,我来看看枕头下面……也没有。会不会是欧医生帮你收起来啦?待会还找不到的话,我就去问问。”
    林野说:“好。”
    祁阳还在翻找,絮絮叨叨:“要不说缘分这玩意儿很奇妙呢!你俩是同学……啊,这里也没有……他还刚巧深夜救了你,怎么不算是你异父异母的亲兄弟呢?这还不拜个把子?这必须得拜啊!以后逢年过节的还能多走动走动……也没有,再看看这边……”
    林野脑袋有些沉重,久远的记忆却不为□□所拖累,自行长了脚,自由自在,撒开脚丫子往回狂奔——
    拜把子么,他俩中二时期就干过了。
    在初一那年。
    那天,欧光洲忽然拽着他,让喊他“哥”,林野正待要喊,欧光洲拦住他,说要有仪式感。
    他带着林野,在小卖铺买了啤酒,两个人蹲在曲霞镇通港大河的码头边,碰了杯,这就算是拜了把子。
    欧光洲实在双标,自己把啤酒喝了,因为他觉得他是大人,只肯给林野抿一小口,他觉得林野是小孩——尽管他们两个才相差一岁不到。
    对了,他们还说了鼎鼎有名的誓词:“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还记得那天,一切“仪式”结束,欧光洲脸上挂着红晕,清清嗓子,郑重地说:“好了,现在你可以叫我哥了。”
    林野高兴极了:“哥!”
    总之,从那天开始,林野正式改口喊欧光洲“哥”。
    一直到他们分道扬镳。
    欧光洲最开始听林野喊“哥”的那段时间,嘴角根本压不住,还得装作没那么在意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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