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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朝廷发布命令,顺昌、景宁、崇安三府,所有土地十中取一,试种新种红薯。
    这个消息传到百姓间时,还是引起了不少的议论。
    “种红薯干啥,那玩意儿又干又噎,不是填不饱肚子的泥腿子,谁愿意吃啊。”
    “往常不都是边边角角的旱地种一些吗?今年朝廷怎么这么重视?”
    “好好的良田,不种粮食,种劳什子新种红薯,朝廷莫不是在瞎折腾,拿我们百姓的生计开玩笑?”
    “嘘!这话可不能乱讲。”
    “你们没听说吗?据说这个新品种的红薯,又甜又糯,产量还高的惊人……”
    百姓们纷纷议论时,宋芝也为大禹朝的执行力感到震惊。但震惊之余,又觉得激动,就好似她穿越以来,终于为这个时代,做出了一点小小的改变。
    养殖场建好后,宋芝找了个机会,带回来二十几只种兔,公母配比大概一比五。
    可别小瞧了这二十几只兔子。
    兔子这种生物,有着惊人的繁殖能力,宋芝带回来的这些,又是已经成熟的种兔,当即就可以配种。
    而母兔更是奇特,不似牛羊等大型牲畜,有固定的发情时节,隔上十天半个月,便会到发情期,一旦配上,怀孕周期不过三十几天。一胎少说四五只,多则七八只、十余只都是常事。
    眼下看着只是区区二十几只,可按照兔子的繁殖速度推算,头一年便能产下数百只幼兔,等到明年,长大的小兔又能留作种兔,继续繁衍后代。
    因此,为了控制养殖场的规模,宋芝必须为这群兔子找到多种出路。
    一群雪白的兔子被带回来后,引起了村子里好多人的围观。
    “这是什么品种的兔子,从前怎么从没有见过,瞧着比山里的野兔要大上许多。”
    “这么白的毛皮,看着可真漂亮。”有些人忍不住要上手去摸,都被郑氏拦了下来。
    “去去去,都走开,你们那脏爪子,再把脏东西传到兔子身上,我可饶不了你们。”郑氏看着膘肥体大的兔子,笑得见牙不见眼,她自己都是一副想摸又不敢摸的样子。
    最后看着人越聚越多,只好赶紧让周长福将兔子带走了。
    另一边,新种红薯的推广,在京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此前,只有许家和司农司的官员知道这件事,但朝廷命令一经颁布,大大小小的官员都吃了一惊。
    当然,其中也有很多人对此持怀疑态度,毕竟这事关整个国家百姓的口粮,容不得半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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