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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五岁,儿子才三岁。
    李家三儿媳嫌弃丈夫又穷又懒,丢下三个孩子,跟一个富商跑了。
    于是二十二岁的于小璃成了三个孩子的妈,她看着三个脏兮兮的孩子,心疼她们没了母亲,几个月都没洗澡了,衣服还打着补丁,过年竟然连新衣服都没有。
    于小璃同情三个孩子,立志要对他们好。
    她嫁进来后,确实让李壮家大变样。
    她把脏兮兮的房子收拾干净,还把三个孩子洗得白白净净的,给她们做衣服,煮好吃的饭菜,更是不顾李壮的反对,送两个女儿上学。
    如果于小璃是女主,那她自然就是年代文后妈的楷模,可她不是女主,只是一个没有姓名的炮灰,里面的女配正是李壮的大女儿,这个大女儿长大后会成为男主嫌贫爱富的初恋女友。
    于小璃嫁人的第八年,她三十岁的时候,竟然被丈夫诬陷偷人,三个孩子更是说她虐待他们,是个恶毒的女人。
    很快,于小璃成了村上人唾弃的对象。
    在她被迫和李壮离婚,被娘家人赶出家门时,她形容狼狈地走在路上,听到有人议论,说李壮和前头的妻子复婚了。
    青璃看到这里,有了猜测:“她的结局应该不好,所以想要报复李壮和三个继子女?”
    柒柒的兔耳朵垂下,叹息道:“你继续看下去吧。”
    ————————来几章过渡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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