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末梢,天枢城人人以饮红枫酒为乐。
不凡茶馆中,莫淮帮着掌柜卸完一车酒,掌柜圆乎乎的脸堆起笑,挑了一坛枫叶红给他,“今个麻烦你了,这些酒里,数这坛酿得最好,留着喝吧。”
他没有动,掌柜又道:“曲小姐最近常来找你,你不喝,给她尝尝也好,这酒够软,她会喜欢的。”
莫淮接过酒坛子,掌柜回了前院,角落里窜出一道人影,拦住他,“嘿!有空吗?帮我个忙。”
“什么事?”
“我要你扮成贼打劫张公子,然后,我挺身相救!”宝珠搓手,贼兮兮笑着。
“……这招管用吗?”
“管它有用没用,先用了再说!”宝珠取下腰袋,掏了把栗子,想塞给他,坐准此事。
莫淮一个闪身躲开。
自从他恢复相貌,取下面具后,时常纠缠他的宝珠反而对他失去兴趣,转头迷恋上隔壁街豆腐铺的张公子。
听掌柜念叨,宝珠是在灯会之时,一见钟情了戴着狐狸面具的张公子,只是,这段良缘有些剃头担子一头热,宝珠至今也没拿下他。
不过,这倒让宝珠对张公子更加另眼相待,越挫越勇。
见小恩小惠收买不了莫淮,宝珠祭出杀手锏:“礼尚往来,你帮我,我也帮你一把。”
“我没有需要你帮忙的地方。”莫淮坐到院内木凳上,提笔练字,宝珠蹦蹦哒哒跟在他后面,“怎么会没有呢?难道,你不喜欢曲姐姐。”
柔软的笔毛险些戳穿宣纸,莫淮眼神一震,“你、你别胡说。”
宝珠:“胡说什么,她几乎每天都来找你玩,肯定是喜欢你。我打六岁起就跟在曲姐姐身后打架,我了解她。”
“莫淮哥,你别觉得曲姐姐是鼎鼎大名的残仙北羽,你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平头百姓,你就配不上她。
女人喜欢男人,有时候不看重身份的。
像曲姐姐这样的女子,要是喜欢你,哪怕你一无所有,也不要紧,要是不喜欢你,哪怕你当了皇帝,也白瞎。”
那日花车游街后,北羽的真实身份就瞒不住了,被蒙在鼓里八年的宝珠,却并未感到不快。
于她而言,曲姐姐是北羽也好,旁人也罢,都无所谓,她交朋友,又不是冲身份交的。
莫淮知道,宝珠很小就认识了北羽,每年过生辰,北羽都会送她礼物,她说的话,确有几分可信。
想了半天,莫淮犹豫道:“真的吗……你真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