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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委员会证明,对某部门或家庭的监控具有“合理且具体的必要性”,而非进行无差别的大规模监听。
    对雇员家属的通讯进行监控,则需要更高标准的审批。
    FBI必须证明该家属本身存在“可疑行为或关联”,而不能仅因其为雇员家属就自动触发监控。
    安全委员会通过申请后,FBI才被允许派遣技术人员及专业监督人员前往名单上人员的家里及工作部门,进行监督设备安装与调试。
    这份受监督人员名单将受到极其严格的审核,FBI并不能随意在名单上增减人员。
    FBI的监督工作也将受到严格的监督。
    法案特别规定,如受监控人员认为权利受到侵害,可向三人安全委员会提出申诉,且依此法收集的信息不得直接用于刑事起诉,其唯一目的是用于撤销或拒绝当事人的安全许可。
    华盛顿星报记者就此法案向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修·J·戴伦提问。
    马修·J·戴伦公开表示反对:
    “我们只是在滥用权力的道路上设置了几盏闪烁的警示灯,但并未改变道路的方向。”
    “授予政府监听其公民家庭的权力,即使是出于国家安全目的,也与我们最珍视的自由传统背道而驰。”
    他发出警告:
    “今天的妥协,可能是明天暴政的基石。”
    更有激进人士直接表态:
    “这是对自由的玷污!对宪法的羞辱!”
    “约翰·埃德加·胡佛跟他的FBI获得了监视每一个人的准许。”
    “这只是他一个人的胜利!”
    也象党议员则公开表达对此法案的支持:
    “这不是一个完美的法案,但它是保卫我们国家机密所必需的平衡之举。我们信任胡佛局长,但我们也相信美国的制衡体系。司法和国会的监督将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甚至有法案支持者直接公开指斥反对者,称他们是叛国贼,是苏联间谍,并建议FBI要好好查查这些反对者。
    法案才通过一个晚上,不到二十四小时,报纸上就已经一片乌烟瘴气。
    华盛顿星报,华盛顿邮报等诸多主流媒体纷纷将整篇头版让给这条法案。
    报纸上到处都是专家对该法案的解读,对法案通过后产生的影响分析,以及各界人士发表的对该法案的看法。
    西奥多仔细了报纸上对该法案的报道。
    他怀疑这一法案的通过与自己递交上去的通讯安全报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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