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就行动,虽然他跟兰兰现在还没急着结婚,但这也是早晚的事。
现在就写好,到要结婚的时候直接一交,省时间。
拿出纸笔,坐在一旁就开始琢磨着怎么写,涂涂改改,写费好几版后,终于有了一份比较满意的,再通读一遍后,满意的收了起来。
看一眼时间,午休差不多已经结束,转身出门去找汪旅,跟他再确定一下时间,别到时候再有事给忘了。
宋兰这边在反思完自己后,终于感到了饥饿,吃完午饭后开始坐在廊下歇息。
再一次抬手赶蚊子时,又注意到了腕上的手表,仔细看还挺好看,不过要是被她妈知道她刚跟人在一起,就收人一块手表,不得念叨死她。
手表不是便宜的物件,既然已经收下了,她也得送他点东西才好,不然戴的她心有不安。
还没结婚,送衣服什么的合不合适先不说,主要是不知道他的尺寸,鞋子她不会做,要买东西给他吧,一是她现在手里的钱都是家里人给她的,要给家里人买东西还说的过去,但反过来拿家里人给她的钱,全花在她自己喜欢的人身上,感觉有点不合适。
二是她觉得直接拿买的东西送他,再贵总贵不过自己手上的这块表,同时还显得心已不足。
最好是能用亲手做的东西给他。
思来想去,谈恋爱期间能送对方自己亲手做的,又没什么难度的,就只有围巾了。
但现在毛线是真的不好买啊,这也得找堂嫂帮忙了。
到时候帮堂哥织个手套,帮堂嫂织个帽子,三个人送不重样的,简直完美。
不过她有好些年没自己动手织过东西了,最好先拿别的练练手。
拿什么来练手比较合适呢?
皱眉思索片刻后,宋兰走到自己房间的卧室,从柜子里翻出一件毛衣。
她手里的这个毛衣是她妈用劳保手套拆出来的线拼接出来的,从小穿到大,毛衣小了就拆了接点线重织,导致这个线啊,不仅接头多,还怎么都捋不直,打眼一看就是有年头的毛线了。
这衣服本来在她长大后都不怎么穿了,都快忘了有这衣服,但过来军区的时候,她把所有的衣服都带来了,本来就没几件,这一翻就翻着了。
忙活着拆线练手,不知不觉天色就暗沉下来。
来到厨房用中午剩下的海鲜,做了一锅海鲜粥,今天仍是没有买菜的一天,还是用咸菜将就将就吧,她明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