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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SinS就是炸弹狂人。
    他的笔迹和第一代炸弹狂人留信的笔迹,完全一致。”
    特里岛警局!
    调查炸弹狂人的专案组办公室内。
    沈庭在电脑屏幕上,调取出SinS签署的扫描版研究文件,和一众调查人员道。
    “笔迹一致?”
    “卧槽,那岂不是说找到炸弹狂人了?”
    “这……那些研究资料那么多呢,沈组长,你是怎么从中锁定SinS的?”
    “没想到,EriC这条线上,真的找到了炸弹狂人的线索。”
    ……
    笔迹鉴定作为间接证据,一般来说,不能单独用来锁定嫌疑人,或给嫌疑人定罪。
    而且,笔迹鉴定的要求其实很高。
    比如检材必须是原件,扫描件通常不行。
    检材的数量、质量也必须过关。
    数量要求足够多。
    质量也必须足够好,有不同情况下,丰富的笔迹对比样本。
    仅仅是签名,效力通常是很低的。
    但大家对沈庭的结论,没有一丝怀疑。
    之前,他依据信件内容,连BFE里的e,指向eriC都能分析出来。
    相比起来,通过签名,完成笔迹的匹配,简直可以说是小儿科,根本不可能出错。
    米娜兴奋道:
    “我马上联系同事,让他们确认这个SinS的身份和住址。
    有可能的话,对其直接进行抓捕。”
    她拿出手机,开始安排起来。
    差不多半个小时后,国际刑警那边就传来SinS的信息——
    四十五年前,也就是1981年,他研究生毕业,入职位于堪萨斯州的,毕胜生物研究所。
    他刚开始负责的项目,是研究胚胎早期发育的规律。
    后来,研究器官移植中的超急性排斥反应。
    1994年七月,被研究所开除。
    开除报告中,只说他在研究过程中,有不当操作。
    但具体什么操作有问题,并没有明说。
    被开除后,SinS似乎没再从事生物研究方面的工作。
    靠着之前的高工资和投资收益,他基本实现了财务自由,返回老家坦斯镇生活。
    之后,官方记录显示,他97年出过一次车祸。
    98年结婚。
    99年离婚,但离婚后不久,他妻子就发现怀孕。
    生下孩子后,两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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