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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聚会,不竞选学生会干部,甚至很少在课堂上主动发言。
    她的生活轨迹单一得令人发指:图书馆、宿舍、教学楼,三点一线。
    起初,有家境优越的同学试图用名牌包和高级餐厅去试探这个出身贫寒的理科状元,想要看看她是否会因为阶级差距而产生自卑或讨好。
    但他们很快发现,钟情看向那些奢侈品的眼神,和看向食堂里两块钱一个的馒头没有任何区别。
    大二下学期,京华法学院一年一度的明理杯模拟法庭对抗赛如期举行。
    这是一场由法学院顶尖教授担任评委,完全模拟真实庭审的高规格赛事。
    历年来,能站在决赛场上的,无一不是大三、大四的法学精英。
    但这一年,大二的钟情,作为公诉方一辩,孤身一人杀入了决赛。
    决赛的案例,是一起未成年人校园防卫过当致死案。
    被告方律师团队由三名大四的学长组成,他们准备充分,试图利用未成年人心理防卫机制和校园欺凌背景来为被告人做无罪或缓刑辩护。
    模拟法庭内,座无虚席。
    “审判长,被告人长期遭受被害人的言语侮辱,案发当日,在被逼至角落时掏出折叠刀,完全是出于本能的恐慌与防卫。”大四的学长口若悬河,试图用情感共鸣打动评委,“法律应当宽恕一个在绝境中挣扎的未成年灵魂。”
    台下响起了阵阵认同的低语。
    然而,当钟情站起身时,整个法庭的气压瞬间骤降。
    “公诉方反对。”
    “辩护方试图用被害人过去的欺凌行为,来合法化被告人当下的致命反击。但在法理上,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且防卫手段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钟情翻开面前的案卷,指尖点在其中一行数据上。
    “尸检报告显示,被害人身中七刀。其中前两刀位于手臂,属于防卫性质的抵抗伤;但后五刀,刀刀直指心脏、颈动脉等致命要害,且在被害人已经倒地丧失反抗能力后,被告人依然实施了刺穿行为。”
    钟情抬起头,目光如炬地盯着被告席上的学长:“请问辩护人,当危险已经解除,防卫的必要性已经消失,后续的五次致命穿刺,究竟是出于恐慌的防卫,还是泄愤的故意杀人?”
    大四学长额头上渗出冷汗,强撑着反驳:“被告人只有十五岁,在极度恐慌下,他无法精准判断防卫的限度!”
    “年龄不是滥用暴力的遮羞布。”
    钟情打断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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