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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案上,列着竹筹二十有余,他手中执一枚长筹,正沿陶盘边缘缓缓划动,嘴中呢喃低语,似在复诵某段法则。
    “径为一,周几何?”
    “若四为约,三不足。若五为约,三有余。”
    “圆不可取整,须以小数细推。然……此数何穷?可取几至而足?可得恒常之式否?”
    他忽地顿住笔尖,眯眼盯着盘沿,缓缓自言自语道:
    “圆周之数,自古有之。然或取三,或取三一七,皆为近似。东境有言三又七分之一,南儒尝言三又十六分之一……皆非正比。”
    “我曾以三百绳测之,得三一四一之值,若依此比为‘率’,是否可得法则之始?”
    说罢,起身,从一旁小橱中取出一卷簿册。
    那册早已卷边,封皮漆黑,上题三字:圆解草。
    内中写满数式、图表、量测数十例,字迹或粗或密,显然非一时所成,而是多年来积累之痕。
    他展开其中一页,指尖略过,轻声道:
    “以一为径,求其周——得三又百四十一分之十六者,若近取之,乃三点一四一六。此数若恒,当可定器形、算车转、布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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