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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日子,海岚按照与皇太极的约定,买下了城南那个大宅院。
    为降低风险,她留布木布泰在城东看家,独自一人搬了进去。
    这处宅院的位置不如城东那处好,胜在面积够大,周围没什么邻居,清净得很。
    适合月黑风高夜干点什么。
    “你怎么又买了一处宅子?让我好找。”哈达那拉氏是这里的第一个客人。
    她从小眼高于顶,没什么朋友,倒是与海岚不打不相识。
    海岚劝她好好待豪格,教她御夫之术,哈达那拉氏试过了,很爽,很实用。
    正如海兰珠所说,豪格就像一只大型猎犬,看着吓人,内里是个实心眼。
    谁对他好,他就会对谁好。
    这样的大型犬,只能夸,不能贬损。每天给他戴高帽,让他高兴,想要什么只肖说一声,自然有人效劳。
    哈达那拉氏一开始没掌握好火候,夸猛了,让豪格很不适应。有一次竟然请来萨满,说要给她驱邪。
    日子长了,哈达那拉氏逐渐掌握了训狗……哦不,御夫之术,每天动动嘴皮子,将豪格夸上了天。
    豪格果然好哄,床上卖力气,床下也学会了宠她惯她。
    哈达那拉氏从来没想过,嫁给不爱的男人,也能将小日子过得蜜里调油。
    “我带来的东西多,城东的库房有些放不下,这才另买一处放东西。”
    海岚这次搬家是暂时的,目的不方便告诉哈达那拉氏,故意把话题往对方身上扯:“你还有脸说我,被豪格迷上之后,你多久没来找我了?”
    哈达那拉氏小脸涨红,别开眼:“豪格狗得很,谁迷他了?”
    海岚呵呵笑:“全身上下,就嘴最硬。你上回来,一直在说豪格。说他看上去五大三粗,其实粗中有细,给你买的胭脂颜色最好,上了妆白里透粉。”
    “你……你别说了,豪格也就挑胭脂眼光还行。”哈达那拉氏捂脸狡辩。
    “上回他送你的金簪,不也很好?”海岚无情拆穿,“日日佩戴,也不见旧呢。”
    惹得一屋子人都笑起来。
    海岚看着粉面含春的哈达那拉氏,心放下一半。
    根据原主的记忆,大约十年之后,莽古济与她的弟弟莽古尔泰谋逆,被当时的大汗皇太极下令凌迟。
    豪格为了撇清与岳母莽古济的关系,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福晋哈达那拉氏。
    豪格是个浑人,因为自己夸他头发黑,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蓄发,日后说不定会因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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