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灯的光将男人的影子拉得很长,铺过石板,一直延伸到她的脚尖。
利斯言在她面前停了下来,侧着头,目光低低地落在她脸上。
“拿着包,是要出门?”
她的睫毛颤了一下,视线移开。
“我想去买点东西。”
“买什么?”
“……”她噎住了。
利斯言没挑破她的谎言,而是揽过她的肩,转身将她往门里带了进去,身体贴得近,他的声音从胸腔里传出来,低低沉沉的,不容她反抗。
“想买什么告诉我,我让人送过来。”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他已单膝点地,半蹲在她面前,和往常一样,帮她换拖鞋。
池楹的鼻子开始发酸了,因为难堪。
她在他面前永远毫无胜算,他甚至不需要费什么力气,只三言两语,她就自己溃败下来。
男人的手指捻着鞋带,一节一节地松开她的短靴。
她把手撑在柜沿,硬角硌在掌心,钝钝生疼,连带着她的声音都开始发抖:“我不是要去买东西。”
“利斯言,我本来想走的。”她的声音越来越小。
他的动作顿在半途,很短的一个停顿,然后继续,直至给她换上拖鞋。
做完这些,利斯言才站起身,将她整个笼在他的阴影里。
“走哪里去?这里不是你的家吗?”
事实的确如此,就连芬姨和工人都已经提前喊她太太,她不习惯,想让他们改口,却被告知这是先生定的规矩。
她和利斯言散步的街拍上过八卦港刊,两个人同食一支冰淇淋,身后还跟着几个体型壮实的保镖。狗仔始终拍不到女方的正脸,模糊的画质反而给足了想象空间,一连串标题从“夜会”“同居”猜到“隐婚”,话题赚足噱头。再后来有记者在公开场合堵到了利斯言本人,他大方表示感情稳定,已见过家长。
她早已被推到了利太太这个位置上,不管她是否准备好。
见她偏过脸回避这个话题,利斯言倒没多大情绪变化,换上自己的拖鞋后,他掰开她抵在柜沿的手,牢牢牵住,往里走。
她想甩掉他的手,但力量悬殊,丝毫挣不脱,情急之下她失控出声。
“利斯言!”
那霎,两人都顿住。
她极少有这样破口的时刻。
她不喜欢把事情闹到撕破脸的地步,尽管并非没有过,只是每当那样的时刻将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