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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地问了句:“那其二呢?”
    “其二,”李泰神色更加郑重了几分,“赌坊暴利之根源,十之七八在于‘高利放贷’。月息五分、一,乃至更高,借款期限却短至旬日、一月。此等行径,与夺人产业何异?丁子琰、苏亶之流,固然可恨,然此类‘吸血’之贷,恐非通财赌坊一家独有。市井之中,地下钱庄、豪强私贷,利息奇高、逼死人命者,恐怕绝非孤例。此次通财赌坊案发,可作冰山一角观之。”
    他点出了问题普遍性,将个案上升到了社会现象。
    “我朝《贞观律》及前代律法,对借贷利息虽有‘过本’、‘回利为本’等限制,然规定仍显宽泛,对‘高利’界定模糊,对最短还款期限更无明文约束。以致奸人可钻律法空子,以‘自愿借贷’为名,行‘盘剥夺产’之实。百姓一旦陷入,便如坠泥潭,难以自拔,终至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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