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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确的说,莫言和目标的距离是465米,莫言使用了激光测距进行了计算。
    莫言抬眼看了一下林中晃动的枝条,还有目标所站位置,青草的晃动,研判风速并没有任何变化。
    将瞄准镜的倍率拨到最大,再次调整了一下瞄准镜。
    将十字线的中央,压在了对方扣在扳机的食指指根部位,慢慢地吸气,呼气,调整着自己的状态。
    为什么瞄准指根,因为即便是打头,命中脑干,都不排除对方可能因为神经反射,会扣响扳机。
    而对方顶住女人的腰腹后,即便是在医院里,也不能保证能活着下手术室,何况是在这种荒郊野岭。
    如果命中的不是脑干,那对方更有可能扣响扳机,因为命中头部不一定会立即死亡。
    莫言感觉,如果女人死了的话,最好是把现场所有人都杀了,因为女人的男朋友也好,丈夫也好,那个男人他感觉有点危险。
    莫言将右手食指搭在扳机护圈上,将手指肚上的汗液吹干后,重新将手指肚放在了扳机上。
    慢慢将它扣下,同时吐气屏息!
    砰!
    无意间,弹头已经飞出了枪膛,朝着莫言为它指定的落点飞去。
    “混蛋,到底是谁?”
    汤米仍在狂叫,这会他非常紧张,害怕,这次的狩猎已经完全出乎了他的预料。
    因为两个同伴死了。
    死人倒是无所谓,这种毁尸灭迹的事情他早就轻车熟路了。
    问题在于,两个人并不是在和对方枪战或是什么其它情况被干掉的,杀手到现在根本不知道是谁。
    “嘿!伙计!我们可以谈一笔交易,你放我离开!我会给你一大笔钱,一大笔!”
    杰米疯狂朝着树林中大喊,他真的怕了,他只是想狩猎而已,并不是想被狩猎。
    他有钱,他是一名货真价实的富二代,家族为他设立了信托基金,他每月都可以领到一笔钱。
    他真的不想死!
    嗖……
    弹头的音爆声再次响起,杰米的右手传来一阵剧痛,使他再也握持不住手中的温彻斯特M70,哗啦,枪支掉在了地上。
    砰……
    枪声再度传来!
    杰米举起右手,看到上面的食指已经被打断,“哈哈哈哈!混蛋!你打得真漂亮!”
    举着自己的右手,歇斯底里地狂笑,他知道自己死定了!
    等到他笑够了,再次看到安德鲁时,发觉对方的枪口已经对准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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