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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她以来,最符合审美的一次了。
    肤白貌美大长腿,她算是三样都达标。
    “不错吧,是我帮她搭配的。”
    叶童说,凯瑟琳早上特意让她帮忙打扮,连衣服都选了半天。
    女为悦己者容,这点我觉得放眼世界,都是一样的。
    以自己为中心的时候,穿着以自己喜好为主,心里有了人,就以对方的喜好为主。
    “你可别真的告诉我,凯瑟琳看上秦欢了。”即便心里已经有答案了,但我还是想听到叶童说不是。
    一个秦欢就已经够我头疼的了,再加上一个听不懂人话的凯瑟琳,未免也太可怕了。
    “可能是吧。”叶童也不傻,她抓着额头,嘿嘿的笑着。
    凯瑟琳的想法,她作为好朋友,怎么可能一点都不知晓。
    这不是纯纯的给我找事嘛。
    自从遇上这个吃蜗牛的货,我就没一天顺畅过。
    他克我啊他,得赶紧把他病治好,再一脚给他送走。
    好在秦欢表现的还挺正常,全程没给凯瑟琳什么好脸。
    但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指不定干柴烈火的,就出点什么岔子。
    凯瑟琳的性格,大大咧咧的,而且还很直白,不懂那些弯弯绕绕,打直球,是通往禁地的康庄大道。
    “方圆,你从哪认识这么俩个话痨的。”
    秦欢吃完早餐,走到我面前问道。
    话里话外,对叶童和凯瑟琳都很不满。
    他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而凯瑟琳跟个好奇宝宝似的,一直问东问西,哪怕秦欢不搭理她,她的热情也不曾消退半分。
    “咋了,人家不挺好看的嘛。”
    我翻找着车钥匙,准备带他去买身衣服,顺便找个地方带叶童和凯瑟琳转转。
    等明天叶叔叔回来了,我这陪大小姐的任务也算是结束了。
    凯瑟琳和秦欢的事,我是百分百反对的,其实我也知道,开始下一段感情,对秦欢来说,肯定是有帮助的。
    但凯瑟琳再过两个多月就要回去了,就算这两人走到一起了,以秦欢重感情的性格,到时候分别,又是扯不尽的烦恼。
    秦欢需要的,是一个能永远陪着他的人。
    这样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毕竟感情这种事,说不准,人家结婚十几年,都还有离婚的呢。
    “我不喜欢这两个人,等会出去别带她们。”秦欢抓着凌乱的头发。
    不管多乱的发型,在他身上,都显得很配,仿佛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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