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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你,不会开车啊。”
    我看向秦欢,一字一句的说道。
    听到我的话,秦欢一愣,他低着头,看向自己满是疤痕的手腕。
    他的记忆,是错的,因为他压根就不会开车。
    多半是李平偷了家里的车,带着他和唐艺珊去看的演唱会。
    当逻辑和记忆出现冲突的时候,那就说明,有一方是完全错误的。
    “怎么会呢,我明明记得很清楚的。”
    秦欢搓着手,神情不安的站起身。
    “我记得是唐艺珊答应做我女朋友的第二天,我偷开家里的车,结果无证驾驶被抓的。”
    “她答应我,大学毕业就会做我女朋友的。”
    秦欢嘴里不断重复着这几句话,就连我叫他名字,也听不见。
    “她没答应过你,从来都没有。”
    我抓住秦欢的肩膀,大声的说道。
    “人家喜欢的,一直都是李平,你得认清这个事实,就算再难,你也得走出来。”
    我不明白,喜欢一个人,怎么能喜欢到这个地步。
    我有时候也会幻想,比如带左倩去海边玩,甚至海风吹起她秀发的样子,我都能想象出来,但想象,和现实是没有关系。
    而秦欢根本分不清。
    他不是小丑,只是一个极度缺爱,宁愿活在美好梦境中的病人。
    我没法嘲笑他,因为他付出的情感,是真实的。
    他对唐艺珊的喜欢,比大多数人都要真挚。
    感情的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操蛋,请允许我说一句脏话,因为这事,比高考还复杂。
    我爱你,你爱他,他爱她,她爱我,
    就这十二个字,能水一部长达五百万字的文学作品。
    秦欢的运气很差,我说句实话,如果他家没有破产,而他喜欢的人也喜欢他,那他的病情或许早就康复了,他会成为现实中,最幸福的人。
    可偏偏,事与愿违。
    “她不喜欢我。”
    “她喜欢的是李平。”
    闷热的天气,就像高压锅一样,把人当包子一样蒸。
    秦欢呢喃着走出面馆,一阵雷鸣过后,天空下起瓢泼大雨。
    他失魂落魄的走在雨中,那副样子,看着让人有些不忍。
    但我知道,有些痛,必须得挺过去。
    熬过这场雨,才能见到彩虹。
    我在街边的店里买了把伞,当然了,我没有给他打,让他淋淋雨,清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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