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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想太多甜心。”古斯低笑拇指抹过男人暗金的胡茬。“我有个主意你继续赶车我引开巡逻队之后我再来找你。”
    男人满脸疑虑眉弓压下来连
    眼皮都像有点抽:
    “……你?”
    古斯得意洋洋:“甜心,就算你信不过我,那也该信你自己挑搭档的眼光。”
    ——什么鬼搭档。
    亚瑟本能地就想啐出一口。但这话的确是自己先出的口,此刻再改,妥妥会被混账玩意笑到明年。正想骂出声,眼前那个罩着麻布袋的鬼火脑袋却突地贴近来——
    这他*可是在圣丹尼斯边上!
    亚瑟瞳孔骤缩,只觉浑身寒毛都炸了起来,手下意识往枪套去挨,靴跟也蹬住松软的河岸泥准备后撤。可午后的阳光底下,麻布袋那股被酒气和谷物发酵酸气浸透的味道扑过来,粗糙的布料贴上他的脸。
    麻布袋头心满意足地退开,亚瑟呸掉嘴边粘上的草籽,眼看着混账欢快地摸出日记本和**递回,又凑去车厢边。
    “统共518瓶,甜心。300瓶粗货,100漂亮瓶子——绝对是假冒;80中货,38瓶特调——本来有40,我用了俩。晚点见?”
    “见鬼的邪祟。”亚瑟低声咒骂,赶紧去记——“遇到麻烦就他*跑快点!”
    没回应。亚瑟抬头,发现古斯已冲出灌木丛,健步如飞地往桥头去。这混账明明比他高去大概半英寸,体格也不是那种挨过饿似的枯玉米杆款,偏偏跑起来的动静轻得可疑,简直能说是在被风推着走。单论这点,倒也不必担心在哪个暗巷被割了喉咙——
    哗啦。
    亚瑟茫然地眨了眨眼,看着那道像匹撂缰野马一样欢快的身影一头扎进河里。浑浊的河水炸开一圈涟漪,惊飞一群觅食的水鸟。
    这跟一个多月前害他栽进冰河的路线一模一样。而紧接着,也跟那时一样,混账玩意带着诡异的精准,一步不差地踩着原路退回,好像方才那一扎根本不存在。
    亚瑟:“……”
    该死。多亏帮派事多,没谁注意到自己也变成了这副邪门德行。
    但,这片区域人来人往,哪怕混账裹得严严实实……
    亚瑟逡巡一周,莫名心虚,悄无声息地退回马车。车轮碾过河岸,古斯也重新沿着桥头小径行动,那步伐轻快,那姿态优雅,完全能说是个赶着进城喝下午茶的体面人。
    前提是能忽略那一身浸透了酒气的帆布。
    一些路人注意到了古斯。几匹马的脑袋被拨转,妇人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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