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美德就是节约粮食,我那是怕粥没人喝浪费了。”陆汎熙抹不开面子,找了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借口,“别以为我爱喝。”
“好吧。”季延说,“如果你不喜欢的话,那我就把剩下的打包带给高兴他们,我记得高兴他们挺爱吃我做的饭。”
“爱怎么着就怎么着,跟我报备什么劲儿。”
陆汎熙表情不悦,说话都带刺儿。
“谁稀罕似的,你做的扔路边狗都不吃。”
季延的话只是逗他玩的,见他这副样子,笑了两声,把刚才给他盛好的一碗皮蛋鲜虾粥放到了他面前。
一顿饭下来,陆汎熙就没消停过,一会指使季延干这个,一会指使他干那个,总有想不完的事情让他忙。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季延没拆穿他。
赶在上学的闹钟响起之前,两人就已经收拾好东西出门了。
陆汎熙的脚受了伤,他的座驾宝贝自行车是没办法骑了,再加上不想让他爸知道他脚受伤的事情,所以没叫陈叔来接他去上学。
“我骑车载你。”季延猜出来了他的想法,“你的脚不方便坐公交。”
确实不方便,他家里离站点需要走一段路程,等他瘸着脚到了,最后一班直达学校的公交车也应该赶不上了。
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答应了季延的邀请。顾及着陆汎熙的脚不能颠簸,自行车季延并没骑太快,慢慢悠悠地也能赶上上学的时间。
“抓紧我。”
腰间没感受到重力,季延扭头对他说。
“你这样不安全。”
“你这样就安全了?”陆汎熙一惊,“你骑车能不能注意力集中点,老回什么头啊?”
“前面是个拐弯。”
走过八百遍的路,陆汎熙当然知道前面是拐弯,他就是不想抓季延的衣服,哪怕他的手死死地抠在了后座上,指尖扣得发白,也没打算松手去抓他的衣服。
他觉得两个大男生骑一辆自行车就足够别扭的了,要是还靠那么近,那俩人简直是流动的风景线。
其实一路上陆汎熙也不怎么舒服,他跨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因为腿长两只脚只能用力板着不着地,反倒弄得他浑身难受不自在了。
等到了在上次把季延轰下车的位置,陆汎熙叫住了他。
“我要下车。”
季延停下车,转过头看向他。
“不行,这里走到学校要十分钟,脚上伤会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