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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单,上面写着:
    “潘主任公子新婚之喜贺仪:
    张记饭馆 二十元
    李记裁缝 十五元
    王记杂货 十元
    刘老太太 五元
    赵木匠 十元
    ……”
    潘高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傻子,至今未婚,小儿子结婚一年了。
    总共二十多个人名,金额从五元到二十元不等,总计三百二十元。最下面是日期:一九六一年十月五日。
    “潘主任”自然就是潘高成。
    刘浪记得很清楚,潘高成的儿子就是去年十月结的婚,在街道食堂摆了十桌,很是风光。
    “还有这个。”小王又从兜里掏出一个牛皮纸笔记本,封面已经磨损,“在垃圾堆最底下找到的,用油布包着,估计是忘了处理。”
    刘浪接过笔记本,翻开。
    是潘高成的工作日记,从一九五八年记到今年。前面都是日常工作记录,但从一九六一年开始,出现了特别的内容。
    “三月五日,张记送‘管理费’十元,记。”
    “四月二日,李裁缝送五元,说是‘卫生费’,笑纳。”
    “五月十日,刘老太为办低保,送鸡蛋二十个,猪肉二斤。”
    “六月十五日,帮王麻子办个体执照,收五十元。此人曾投机倒把,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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