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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寿实在懒得搭理范立珂,转身,教财宝怎么用小石子射物!
    范立珂半眯着眼睛一看——咦,大师没有来拧他脖子,他好像没有性命之忧……
    以后他一定老老实实,再不敢得罪大师了,他是真的会杀人啊。
    想起来他不过手指一错,那只鸡脖子就断了……
    范立珂觉得,如果郑寿想的话,换成他的脖子,也不过是一错指的事。
    还是活着比较幸福,嘴贱什么的,换别人贱吧。
    他其实,也可以很识趣的。
    *
    真正的天才,就是学什么都很快。
    比如财宝。
    别看她年纪小,但人家手稳,眼睛利,关键力气还大,学了不到一刻钟,她已经可以精准地扔中三米远的目标。
    虽然只是击中,没有一点杀伤力,但这也是很大的进步,不是吗?
    范立珂在一旁偷师,别说三米了,一米他都丢不中。
    郑寿点点头:“只要勤加练习,你很快就能把任何东西变成武器。”
    石子,木棍,或者其它,目光所及都可为她所用。
    这就是习武之人的可怕之处,一般人体会不到。
    “不过今天想打猎肯定不能靠它了,阿公有好东西送你。”
    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支弹弓:“你看,这是你妈妈小时候用过的。”
    “哇!”财宝好兴奋,不停地蹦蹦跳跳伸手来够:“我要我要,给我给我!”
    郑寿递给她。
    这个弹弓是沈溪小时候自己做的,那会她力气小,想进山打猎很困难,只能想办法,借助工具。
    弓架是她在山间自己砍的树枝削的,皮筋则是……抽的巨蟒的筋揉制,就算长时间不用,也不会失了弹性。
    关键用它打猎,那力道那透性,谁用谁知道。
    曾经沈溪用它射杀过狼崽子,然后被那一个狼群追杀,不死不休的那种。
    当然最后,死的是那群狼。
    很久以前的事喽,现在可不敢再嘎嘎乱杀了。
    这可是沈溪的宝贝,走哪都揣着。
    哦吼吼,现在它是财宝的了。
    小家伙捧着它爱不释手,举着它开始瞄准——
    瞄准树,瞄准草,瞄准天上的飞鸟,瞄准……范立珂。
    刚瞄到范立珂,他又是一个滑跪:“财宝姐饶命!”
    膝盖比谁都软。
    “嘻嘻~~”财宝换一个地方瞄准。
    郑寿又教了她怎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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