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廷舟似乎真的知道他在想什么,略微低了低头,让简逢书帮他系领带。
简逢书又向前迈了很小很小的一步,抬起手。傅廷舟的呼吸打在简逢书的颈侧,热热的,还混杂着一丝丝花香。
“好了……”系完之后,简逢书又后退了一小步,问傅廷舟,“可以吗?”
颈侧处温热的呼吸仍有余韵,他不敢直直地看向傅廷舟,只用余光轻轻看了他一眼。
傅廷舟的眼睛在简逢书白色的脖颈处停留一瞬,低了下眼,说:“可以,谢谢。”
他的目光有些飘忽,似乎也因为刚才两个人突破安全距离、过分近的距离而感到不自然:“我先上班去了。”
傅廷舟往门口走,简逢书跟在他身后。等到了门口,傅廷舟说:“回去吃饭。”
简逢书抬起头,见傅廷舟表情微微有些严肃,愣愣地点了下头。
紧接着,又自然而然地说出一句:“好好工作,晚上见。”
这实在太像一对平常的夫妻在相处之间一个细碎的瞬间,仿佛他们的婚姻也是理所应当的,这一错觉让两个人都有些愣怔,直到简逢书重新坐回餐桌前的椅子上才堪堪反应过来,在脑海里把今早短短十分钟内发生的事情过了一遍,嘴角弯起一个不太明显的弧度,缓缓吐出一口气。
人们常说细微之处见人品,因此在步入工作岗位后,简逢书习惯关注一些别人很难关注到的小细节。简逢书在傅廷舟身边待了三年,早已明白傅廷舟习惯穿深色或者冷色的西装,甚至连装饰都没有,只有一块腕表装饰着他的左手手腕,其他颜色的西装都很少见。
这一认知在与傅廷舟同居后得到了验证,衣帽间里的衣服就是最好的证明,亮色的服饰统统被放置在不起眼的角落里。而今早,在兼顾美感的同时,他故意从角落里拿出一条宝蓝色的领带,借此来试探一下傅廷舟的接受度,或者说对他这个突然闯入的外来者的包容度。
没想到效果还不错。
简逢书算了算天数,今天是他们结婚的第十二天,也是他们同居的第十二天。
适应进度几乎已经达到了百分百。
简逢书还挺高兴。
吃过饭之后,简逢书去衣帽间想找一身旧衣服,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一件旧的。简逢书的认知再次被刷新了,有钱人的衣服都不穿第二次的吗?
只能退而求其次,简逢书找了件相比之下不那么贵的衣服,套了件短袖,穿了件运动裤,就出门了。
今天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