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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卷,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偷盗、斗殴、诈骗,没什么意思。
    “刘畅,你们刑部有没有什么积压的案子?就是那种一直没结的?”朱兴明随口问。
    刘畅想了想,说:“回陛下,积压的案子不多。这些年刑部办案效率提高了,大部分都能在一年内结案。只是有一桩案子,拖了三年了。”
    朱兴明来了兴趣。“什么案子?拿来看看。”
    刘畅亲自去架子上翻找,找了好一会儿,才从最里面的一层架子上取下一个厚厚的卷宗。
    卷宗的封面上写着——“钱塘江的伟波杀人案,永明二十年秋审,判斩监候”。
    朱兴明接过来,翻开第一页,眉头微微皱起。“秋后问斩,三年了还没斩?怎么回事?”
    刘畅躬身道:“陛下,此犯虽有杀人证据,但拒不认罪。按照您之前下过的旨意,死刑犯必须人证物证齐全,慎之又慎。臣不敢擅专,便一直压着,等着他认罪。”
    朱兴明点点头。他确实下过这样的旨意。
    人命关天,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他翻着卷宗,越看脸色越凝重。
    卷宗记载:胡伟波,浙江钱塘江人氏,年三十八岁,家道中落,父母双亡,未娶妻,在钱塘江富户李大有家做长工。
    永明二十年四月十五日夜,李大有的小妾柳氏被发现死于卧室,颈部有勒痕,衣衫不整,生前有被侵犯的痕迹。
    现场发现一柄折断的木梳,梳子上沾有血迹。
    胡伟波当晚被人看见从柳氏房中出来,神色慌张。仵作验尸,认定柳氏系被人勒颈致死,且死前曾有行房之事。
    胡伟波被拘捕后,在其住处搜出一件沾血的外衣,经比对,血迹与柳氏血型相符。
    朱兴明把卷宗翻到第二页,是钱塘江知府呈上的审案记录。
    知府叫赵大志,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官僚,在钱塘江当了八年知府,考评年年都是“中上”。
    他的审案记录写得很工整,时间、地点、人证、物证,一一罗列,看起来无懈可击。
    可朱兴明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他问了刘畅一声,在刑部找了个安静的屋子,坐下来慢慢细看。他看着看着,眉头锁得越来越紧。
    疑点一:时间。卷宗上说,案发时间是四月十五日夜里亥时。
    邻居张氏证词说,她听见柳氏房里有争吵声,大约持续了一盏茶的功夫,然后听见一声闷响,就安静了。
    之后没多久,她看见胡伟波从柳氏房中出来,衣衫不整,慌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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