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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出高价买,他不卖。他说:“这是绝种的东西,留着能升值。”
    他不知道,他留住的,不是财富,是罪证。
    是人类的贪婪和恐惧,杀死了这种美丽的生灵。
    而他用它来赚钱,是罪上加罪。
    朱兴明知道,叫天鸟的灭绝,已经无法挽回了。可他还是想做点什么。
    他下了一道旨意——在辽东的长白山里,划出一片保护区,禁止任何人进入。
    保护区内的一草一木,一鸟一兽,都受朝廷保护。
    违者,严惩不贷。他知道,这已经救不了叫天鸟了。
    可他想告诉后人——这里,曾经生活着一种美丽的鸟。
    它们有金黄色的尾巴,叫声清脆婉转。
    它们因为人类的贪婪和恐惧,灭绝了。
    你们要记住这个教训,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他还让翰林院编了一本书,叫《辽东物产志》。书里详细记载了叫天鸟的外形、习性、栖息地,以及它们灭绝的原因。
    他在书里写了一句话——“鸟之亡,非天命也,人也。人可亡鸟,亦可自亡。愿后世以此为鉴。”
    这本书,被分发给各地的学堂、书院、官府。
    他希望每一个读书的人,都能看见这句话,都能记住这个教训。
    他不知道能有多少人看见,能有多少人记住。可他知道,他必须做。
    不做,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生物链、生态系统、物种灭绝。他知道,叫天鸟的灭绝,不是孤立的事件。
    它是一个信号,一个警告。
    告诉人们,人类的力量已经大到可以毁灭其他物种了。
    如果不加节制,下一个被毁灭的,可能就是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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