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魄比他年轻的时候还要好上不少。
    福伯年轻的时候毕竟穷苦,后来跟着陆景远闯荡过得也不容易。
    但常兴就不一样了,从小没缺过吃的,而且陆家还送他去习了武,身体练得很扎实。
    “好,公子,不过公子的力气是真的大,我这种专门习了武的人都比不上。”常兴感叹道。
    “只是有些蛮力罢了。”陆知行谦虚道。
    ……
    傍晚。
    抱琴和入画正在给林翩翩簪头发。
    她们的簪发可就不是简单的把头发固定住了,而是要为林翩翩定制出符合她今天穿搭的发型。
    今天林翩翩穿的是一件略略偏向桃红的衣裳,是陆知行给她选的。
    抱琴与入画准备给她簪一个桃心髻,再根据林翩翩的面容稍微调整一下。
    近距离观察林翩翩的五官,抱琴才明白为什么这个女孩子能那么讨得公子欢心了。
    五官极为精致,无论是白皙滑嫩的肌肤,还是挺秀的鼻子、动人的红唇都透着一种妩媚。
    最让抱琴吃惊的是林翩翩的眼睛,简直就像是照着桃花眼的标准捏出来的一样。
    连她这一女子看了都觉得心动。
    抱琴心想,倘若她是男子的话,定然会为这样的眼眸而沉沦。
    “画儿,去将那支‘金镶宝桃簪’取来,今日的服饰配那支簪子最为合适。”抱琴吩咐道。
    她是陆知行的大丫鬟,在陆知行没有正妻之前,后院的一切都是她来操持,另外三个侍女也是要归她管的。
    入画答应了一声“是”后,便去取簪子了。
    “琴姐姐……”林翩翩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抬眸看向抱琴,问道,“可不可以用我之前的那根簪子呀?在我枕头下面。”
    抱琴温柔笑着:“自然可以,一切以小姐的意愿为先。”
    说完,她再次吩咐:“入画,去将那簪子寻来。”
    抱琴选的簪子是这个宅子里自带的簪子,林小姐既然有自己的簪子,那肯定是她的簪子更好。
    陆家给陆知行准备的采薇园并不是一个空宅子,不只是女子的簪子,宅子里的所有东西都是备齐全了的。
    这里的齐全,不仅仅是家具齐全那么简单,书房用品、常用书籍、女子佩饰、厨房用具等东西应有尽有,甚至还配了一驾马车,在外院的马厩中养了一匹枣红大马。
    这次陆景远是下定了决心的,把所有的宝都压在了陆知行身上。
    有对陆知行品性和能力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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