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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而代之的是凝重。
    短短二十八字,道尽世间的劳碌与荒唐,妙!妙啊!
    他继续往下看。
    【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轰!
    钱信书直觉头皮发麻,浑身气血翻涌。
    自古以来便有以美人比喻志向的传统,表面上说的是红袖和情痴,实际上是在恨壮志难酬,对家国的痴情难以实现。
    而后面两句更是妙绝,无华丽辞藻,却字字直戳人心,让人闻之兴叹,念之情伤!
    “张三,给这位公子看座!”钱信书吩咐道。
    旁边的友人也向他投来了惊讶的目光。
    他是钱信书多年的好友,对他很了解。
    老钱看似随和宽厚,实则是个心高气傲的倔老头,朝廷多次请他出仕,许以高官厚禄,他皆不受。
    自言,书中自有千秋,唯愿终身伴其左右。
    这少年写的东西,竟然能让他动容?
    钱信书又往下看,引用女娲补天这一俗世皆知的神话故事,却不写神鬼,而写一块补天用剩下的顽石。
    剩下的……那岂不是无用的顽石……此处莫非是伏笔?
    钱信书下意识张嘴,想用食指沾舌翻页,但又不忍污浊如此精妙的稿子。
    在友人震惊的目光中,他竟然将手指直接伸入了茶杯之中沾水。
    友人气得胡子都要竖起来了,这可是他花了大价钱才买到的茶叶,特地带来与这倔老头共享,他竟如此作贱?
    但眼下有外人在场,他不好发作。
    等这少年走了后,他定要好好讨个说法!
    “公子,请坐。”先前的小厮小声说道。
    他蹑手蹑脚地搬着凳子来到了陆知行旁边,生怕发出一丝噪声影响自家老爷审稿。
    陆知行也小声道谢。
    他现在只庆幸,庆幸自己没有托大,而是照搬原著的写法。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言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好!好啊!写的好啊!”钱信书抚掌长叹,频频点头。
    一旁喝茶的另外一位老者倒是没什么太大反应,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他已经习惯了,老钱只要一碰到好书,就会变得痴狂起来。
    不过,这次的程度,倒是有些深。
    钱信书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张三!给这位公子上茶果,拿我房间里的那盒西域运过来的点心,茶叶就用祁老刚送的那盒。”
    一旁正在喝茶的祁彪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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