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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人的时候,一分钟都是漫长的。
    十分钟的时间,随着风沙的吹拂,一点点的流逝。
    终于,前方传来了一阵汽车轮胎碾压碎石沙砾的声音。
    几个人都兴奋的抬头,看到两辆皮卡车在满是沙砾的地面上,颠簸而来。
    远远的,皮卡车停住了,但是没有熄火。
    车门打开,两个穿着牛仔帽,脸上蒙着方巾,打扮如同西部牛仔一般的人走了下来。
    “人来了!”
    蛇头很兴奋的对着两人招手,低声喊道:“这里,这里!”
    与此同时,阿震的手也紧紧的捏住了枪柄。
    “朗驰姆?”
    走在前面的牛仔对蛇头问道。
    “对,就是我。”
    蛇头立刻点头说道。
    “带了多少个?”
    为首那人从后屁股兜掏出了本子和笔,撩起了面巾,用牙齿咬住笔帽,手上打开本子,准备写些什么。
    站在他身后的那个人,则是用手数着跟在蛇头身后的众人,像是在数一群猪娄。
    “十三个!”
    蛇头用手指比划了一个三的数字。
    “怎么这么多?不是说好只有十个么?”
    为首那人愣了一下问道。
    随着他的疑问,十几个人的表情明显变得紧张起来。
    对方如果不肯接受他们,那么他们将会面临很多的麻烦。
    他们就只有一晚上的时间,如果天亮没有出路,等待他们的,要么是边境拘留所,要么就是一条没有人知道名字的无名小路——尸骨无存。
    当然,即使是死,对于这些偷渡的人来说,都不会后悔。
    他们坚持认为,他们是在寻找一个能生存的地方。
    “这批都是钱给的足的,后面还有没多少钱的,都没带来呢,总不能给钱不赚吧?”
    蛇头一脸为难的说道。
    “吉姆哥,多了三个!”
    写字的牛仔转头,看着稍稍靠后的那个年轻人。
    年轻人抬起头,眼神中带着漠视生命般的高傲:“多就多,一只羊是赶,一群羊也是赶,反正都是两辆车,让他们在后面挤着去呗!”
    “快点吧,赶时间!”
    说着,这个吉姆哥打了个哈欠,就转身往车上走去。
    从副驾驶上车后,这个吉姆哥直接就摘掉了帽子,扯下了面巾,并且掏出了一根卷好的烟。
    这套装扮,实在太憋闷了,他不习惯束缚感,而且他烟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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