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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谷歌的两位创始人,佩奇和布林!
    也正是因为跟佩奇和布林的交流之后,罗宾逊才开始研究安桌,并且创办了公司。
    “未来,一定是具备手机功能的手提设备的天下。”
    “它就像笔记本电脑的缩小版,甚至只有巴掌大小。”
    余天成掏出自己的手机:“你有想过么?按照这个模式,它可以照相,也可以与人沟通交流,甚至可以视频。”
    “哦,天呐,这真是个天才的想法,它真的很酷。”
    “或许,我真的刻意考虑,往这个方向修改我们研究的操作系统。”
    “就好像塞班和Windows一样。”
    罗宾逊摸着自己的下巴:“这个想法太酷了。”
    “我们已经开始在做这方面的研究了,并且有一些想法,已经开始落地了。”
    “我对你们公司的研究,有一定的了解。”
    “我想,我们之间如果可以合作互补,那么这个项目,或许落地的时间会缩短很多。”
    余天成跟罗宾逊说道。
    “余先生如此一说,我是真的很感兴趣,只是,我们之间该如何合作呢?”
    罗宾逊摸了摸他有些谢顶的脑袋,眼中带着狡诈之色。
    “你想如何合作?”
    余天成翘起了二郎腿,反问道。
    “入股?或者,并购?”
    罗宾逊眼露精光。
    “入股吧,我觉得罗宾逊先生还是必须要拥有公司的主导权,这样才更适合贵公司的发展,但是贵公司的一些专利,还有科研程序,都必须向我们敞开,我们可以互相学习,促进。”
    余天成想要的,只是对方的一部分技术,并没打算收购罗宾逊的公司,也就是现在的安桌。
    主要原因,是因为日后的安桌会经历多场官司。
    而且是跟米国的大牌公司打官司。
    对于本地的两家公司互相之间狗咬狗倒无所谓。
    但是余天成成为了主导,就意味着安桌成为了国内公司,到时候在别人的地盘跟别人打官司,那亏掉底裤都是轻的。
    按照米国那些资本家的揍性,被人扒皮抽筋都是正常的。
    不把你敲骨吸髓,对方是绝对不会罢手的。
    但是入股就不同了。
    等罗宾逊再发展几年,把安桌做出来的时候,他转手把股份卖个高价,解决一切问题。
    这样技术也到手了,钱也赚到了,还避免了官司纠纷,赢三次,赢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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