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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妪将包着桂花糕的荷叶展开,热腾腾的清香洋溢在老旧的茅屋中,那两人眼睛立马亮了。
    嫩啊,嫩得狠啊。
    她扯过赵瑞殊破了洞的袜子缝补,时不时抬头看几眼吃得开心的二人,心中既有占了便宜的洋洋得意,又有对二人心思简单的嘲笑。
    她早看出这二人恐怕不是什么正经夫妻,模样气度都不同寻常,很快推断出是不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逃出来野合的。
    按照他们这种性子,又能逃多久呢?家里人要是找来,肯定忙着斥责、教训他们,为了堵自己的口,说不准又要给自己一笔封口费;家里人要是不找他们了,按着他们在这里多做些活计,她也不吃亏。
    只是要留心,千万别珠胎暗结,把野种生在她家,占了她家的福气。
    老妪之子冯贞得了好马,兴高采烈地牵着去骑兵部队报道。
    县里没储备多少匹马,自然欢迎。
    从地上走的兵变成骑在马上的兵,他自觉自己威武了许多,乐得开心,每日都将母亲给自己带的衣物换着花样穿。
    精巧的服侍让他脱颖而出,头上的官爷来查看军队时,县里叫他牵着他的马充当倚仗。
    他乐坏了,排练更加卖劲,还腾出时间把所有的行头都清洗了一遍。
    官爷来军营时,他牵着马站在第一排,浑身上下的行头都透着说不出的讲究。
    别人灰突突的,他就时不时亮蹭蹭的。
    他昂首挺胸,余光能瞥见官爷和他的侍从多看了自己几眼,心中紧张与得意交相激荡着。
    他以为的官爷侍从,一身武官打扮的,正是前些日子赶来汇报的北衙千牛卫。
    凭着长久以来的素养,他一眼就发觉这个骑兵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
    单论衣服,简直鹤立鸡群。
    可回到脸蛋与整个人的气度,如此的朴实,完美地融入周遭。
    堂邑县不是什么富裕地方,没什么世家大族涉及此处。
    他又多端详片刻。
    牵的马体型不大,枣红的皮毛,毛发养得不好,有些斑驳,不算是什么好马。
    马鞍缀有鎏金忍冬纹,鞍鞘上缝着珊瑚。
    这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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