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姆爷,那个女人出了一大——笔钱买王选徽章,我在城里看了一处不错的店铺,分前中后的,前面做前台,中间可以用来做贵宾的接待室,后面,罗姆爷可以和我在后面的三室一厅生活。我们把店搬到城内去,之后可以住大房子,开店,过城里人的生活了!”
“因为罗姆爷年纪很大了吗……”菲鲁特期待地描绘城里的生活。
尽管是有风险的,但为了给罗姆爷养老。
“也有道理。”
罗姆爷拿出放大镜鉴定了菲鲁特带回来的徽章,这做工,是真品没有错。
这孩子很难不让人无底线的宠溺,罗姆爷眯起眼睛,摸她的头夸赞:“丫头真会挑猎物。”
菲鲁特欢快地笑了笑,绕过罗姆爷膝前说:“我出去透透气。”
菲鲁特把准备用来交易的赃物随身携带收好,从高脚木椅子跳下来走回自己的房间,昏暗破旧的小屋。罗姆爷从应付完她的心血来潮,就回到了厅前的破躺椅上昏昏欲睡,贫民窟很久没下雨,空气中有种让人流鼻血的干燥。
菲鲁特吸了吸鼻子,感到透不过气,也许是因为约定的交易时间就在六小时后。
王选徽章就在菲鲁特的手心里,但菲鲁特一次都没有动过据为己有的想法,尽管王选徽章的失窃在政治层面能引发的漩涡远高于那一点点金钱,那些事和她毫无关系——她偷走王选徽章,只是因为有人出高价来买而已。她需要钱,很多钱。足够掌控自己的命运,足够让自己的命运不被他人践踏,简直是这个贫民窟里最奢侈的愿望了,只是钱而已。
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不公平的事情?
可是有的时候又非常的公平。
外面贫民窟满是破屋烂灶。
他们抢夺,他们得到。既然王国对贫民弃如敝帚,他们是扔在烂泥里不会多看一眼的人命。
真是讽刺啊。
王选徽章在她这个外人手里,和在正牌候选人手中同样熠熠生辉,闪闪发亮。
就好像太阳不会挑选它普照的是罪人还是善人,就好像无论你是好是坏,你摔进贫民窟,滚一身泥,你最好的结局就是默默无闻的死掉。
她注视了手心里小小的徽章。
很久很久。
……
菲鲁特一下子抓紧了手,任凭那束光在指缝中闪烁,她大笑起来了。
“我窃走了。”
这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