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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群的首领。”
    “留在长安......”
    “我也不杀你。”
    张新淡淡道:“不过,我方才的命令你也听到了,以后在鸿胪寺,你可就没有女人玩,没有酒喝,只能做一条狗,等朝廷施舍你一口饭吃了。”
    魁头冷笑一声,看着张新。
    张新也看着他。
    骞曼整合鲜卑南下?
    扯淡呢。
    游牧民族,从来就没有什么团结可言。
    他们或许能为了一时的利益团结一致,但只要取得了一定的战果,很快又会因为分赃之事大打出手,分崩离析。
    五胡十六国,那么多的胡人政权,不都是‘其兴也悖焉,其亡也忽焉’么?
    二人对视了一阵,魁头坚定的眼神开始出现动摇。
    在长安做狗?
    不!
    我本该就是那草原上的狼王!
    “张子清,你赢了。”
    魁头略微低下头来,“我可以按照你的要求回到草原上去,也可以帮你牵制骞曼。”
    “但你得给我一定的支持,钱粮,武器,铠甲......”
    “你知道的,我久离草原,威望早已衰落,若没有能收买人心的东西,我无法保证达成你的要求。”
    “不不不。”
    张新摇了摇手指,“不是帮我牵制骞曼,而是为了你自己的大人之位。”
    “钱粮武器我可以给你一些,但铠甲你就别想了。”
    “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承诺。”
    “你若是击败了骞曼,我可以请天子下诏,敕封你为鲜卑大单于,让你名正言顺的统御鲜卑部众。”
    铠甲这玩意儿的威力实在是太大了。
    在冷兵器时代,一个穿甲的士兵,完全能打十个不穿甲的士兵。
    汉朝官方对民间从来都是不禁武器弓箭,但却禁止弩和铠甲。
    私藏一副弩或者铠甲,就是杀头的大罪。
    十副就是谋反,够灭族了。
    真把汉军的铠甲给了魁头,他回到草原上,面对那些穿着皮衣的鲜卑骑兵,完全就是降维打击。
    张新可不会把这么重要的战略物资送给敌人。
    魁头心中思索了一番。
    汉人的冶炼技术十分先进,武器比草原上的那些破铜烂铁好多了。
    有汉人的武器,再加上粮食,还有扶罗韩和步度根这两个弟弟......
    倒也够了。
    “好,我答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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