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爹娘看着那堆钱,眼珠子都绿了,哪还顾得上什么骨肉亲情?
当场就按了手印,拿了钱,欢天喜地地把他这个“卖身”的儿子扫地出门。
从那以后,整整十几年,高家就像死了一样,真就没再找过他一次麻烦。
高志鹏嘴角勾起一抹苦笑,眼神却越发坚定。
入赘前,他也做好了受气的准备。
毕竟是个大老爷们,住进岳丈家,那是被人戳脊梁骨的“倒插门”,要是岳父岳母给个冷脸,或者指桑骂槐,他也只能受着。
前两年,他在陈家过得小心翼翼,起早贪黑地干活,生怕被人嫌弃是吃白食的。
可人心都是肉长的。
陈家二老,那是真把他当亲儿子疼啊!
不管是家里做了红烧肉,还是扯了新布料,从来没落下过他一份。
彩霞工作忙,回不来的时候,岳母总是变着法地给他做他爱吃的面食,岳父更是没事就拉着他在院子里下棋,在外人面前,一口一个“我儿子”,那维护劲儿,比亲爹还亲。
没有白眼,没有算计,没有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阴阳怪气。
只有热乎乎的饭菜,和一家人围坐在一起的灯火可亲。
高志鹏那时候才明白,啥叫家。
他在高家当了二十年的牛马,没换来一句好话;在陈家当了赘婿,却活出了个人样。
这份恩情,比天大。
所以当初彩霞说沈家遭了难,要带着全家下乡陪大小姐吃苦的时候,他连个磕巴都没打。
吃苦?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只要跟着这样仁义的主家,喝凉水心里都是甜的!
“大小姐。”
高志鹏回过神来,看着沈月华,眼神里透着股子憨直的执拗,“您别嫌我说话直。我这人没啥大本事,就认死理。谁对我好,我把命给他都成。”
“我爹娘拿了两千块就把我卖了,陈家二老拿我当亲儿子待,您和沈家带着我们过好日子。这份情,我高志鹏要是忘了,那还是个人吗?”
他指了指这满屋子的烟火气,又指了指正在灶台上忙活的沈姝璃。
“再说了,您看看现在这日子,虽然是在乡下,可咱们两家这十几口子人,热热闹闹的,也没比在海城的时候差多少!只要您不赶我们走,我们就赖在这儿了!”
沈月华听着这番掏心窝子的话,眼眶微微发热。
她看着高志鹏那张被岁月和风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