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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他选了音乐社团。
    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喜欢。从小跟着养奶奶长大,村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唯一的乐趣就是听收音机里的歌。后来上了大学,攒钱买了一把二手吉他,自己学着弹,磕磕绊绊的,但乐在其中。
    白锦书的长相,算不上顶帅,但是小帅还是有的。五官很好,长相硬朗,眉眼之间带着一种不张扬的干净,身材也十分挺拔,站在人群里不会被人群淹没。加上弹得一手好吉他,很快就融入了音乐社团。
    而许晴,正是那时的副会长。
    白锦书第一次见许晴,是在社团的迎新会上。她站在台上,手里拿着一把尤克里里,弹唱了一首《旅行的意义》,声音清清亮亮的,像山涧里的溪水。唱完之后台下鼓掌,她笑了一下,桃花眼弯成两道月牙。
    白锦书当时心想,这人唱歌真好听。
    后来他才知道,许晴会的才艺远不止这些。吉他、尤克里里、古筝、笛子,可以说样样精通,又有着一副好嗓子。
    以那时的许晴来说,她的梦想就是当明星,站在聚光灯下,让所有人都听到她的声音。
    白锦书此时只想当一个普通人,过平凡的一生。他不奢望大红大紫,不奢望名利双收,只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有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有一个温暖的家,就够了。
    本来两人可能就只是萍水相逢的朋友。
    可是白锦书对音乐的兴趣却十分浓郁。社团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今天来明天就不来了,热闹一阵子就散了。唯有他们两个人,经常碰在一起。
    社团活动结束后,别人都走了,他们两个还会留下来。有时候在白锦书的宿舍楼下,有时候在许晴租的小公寓里,更多时候是在社团那间逼仄的小排练室里。
    两人一起待在那间小房间内。
    窗户朝北,阳光照不进来,墙上贴满了隔音棉,空气里有一股潮潮的味道。白锦书坐在椅子上抱着吉他,许晴坐在对面的桌子上晃着腿,有时候会一起合唱,你一句我一句的,声音在小小的房间里来回碰撞,像两条溪流汇在一起。有时候会一起搭配,他弹吉他,她吹笛子,或者她弹古筝,他在旁边轻轻打着节拍。
    那些日子过得很慢,慢到让人以为可以一直这样下去。
    两人相识短短三个月,就成了知心好友。
    白锦书性格比较内敛,不爱说话,在人群里总是那个最安静的。可是唱起歌来,总会带有一种故事感,像是一个经历了很多人情冷暖的老人在缓缓道来。他不喜欢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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