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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笔迹……
    好像真的是任诗雨的。
    我是任诗雨的老公……
    呃,前夫。
    虽然现代社会写字的机会不是太多,但我见过不少任诗雨亲笔签字的文件,自然是对她的笔迹非常熟悉。
    说句实话,任诗雨的字并不太好看,勉强比蒋亮强点儿有限罢了,所以还算是挺好辨认的。
    她有一个外人不知道的小习惯动作,就是在拿笔的时候,食指紧扣在大拇指上边,导致握笔死板,笔画很重。
    但她写字的速度却很快,这就使她的字迹看起来既沉重又潦草,就像是一大堆没放稳当的木头棍子似的。
    鉴于这些特点,所以即便是有人想要刻意去模仿她的笔迹,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可这封信上的字,就连我也认为应该是任诗雨亲笔所写,这中间肯定有什么问题。
    趁着铁红和刘叔嘁嘁喳喳的讨论着什么时候动身去吕宋的空档,我悄悄的摸出手机,给花姐发了条信息。
    “嫂子,我问你件事儿,你最近有没有替人仿造过一封信?”
    花姐回的很快,就好像是在等着我的信息似的。
    “你以为老娘什么人的单子都接?你说的那什么信,没见过。”
    虽然花姐的语气显的火气挺大,但也算是给了我一个明确的答案。
    我皱了皱眉头,心中的疑惑更大了。
    “嫂子,那麻烦你帮我问问有这种手艺的同行,近期谁接过类似的单子,是一封从吕宋寄来的国际邮件。有了消息请立刻通知我,谢谢嫂子。”
    过了好一会儿,花姐没回我消息,铁红和刘叔一脸兴奋的跑到了我身边。
    “兄弟,我们俩商量好了,这就动身,去吕宋!”
    铁红的脸上挂着掩饰不住的笑意,刘叔也是搓手搓脚的,恨不得立马就长出一对翅膀,几分钟就扑棱到女儿身边去。
    “哦?这就走啊,嗯……那好,我的事儿还没办完,就不陪你们过去了,祝二位一路平安。”
    可能是读出了我心中的潜台词,铁红笑了笑,拿出一串钥匙来塞在我手里。
    “兄弟,这是菜馆所有的钥匙,你拿着。打今儿个开始,菜馆就无限期停业,你想怎么折腾都行。就是你得注意安全,可别再跟前几回似的,半条命都没了。我和你刘哥不在,一旦你有个什么三长两短,连个救你的人都没有……嗨,你看我都在说什么,呸呸呸!兄弟,要不……我们俩晚几天走,等你把事儿办完了吧。”
    我心知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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