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你不喜欢守着衙门,便跟我一起去找妖吧。”她没问过小狐狸愿不愿意,是她的问题。
己绛眼前一亮,兴奋得险些胭脂盒都拿不住,“真的?”
“自然是真的,不过你要跟紧我,免得遇到危险。”
“阿珠最好了!”己绛立马抱住她,真是一只喜怒溢于言表的狐狸。
今日容青弃与景湛出去,并无多少线索。
他们先去了捉妖师被害的巷子,容青弃当时没忍心细看,听附近的人说,这死人不仅被折断手脚,还被挖走喉咙,模样渗人得很。
但是蹊跷得很,当时容青弃就在附近,大家都是听到尖叫之后赶过去,路程并不远,这凶手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做完这些吗?
而且,录妖珠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亮过,照理来说,只要有没有被收录妖力的妖在附近,录妖珠立马就能捕捉到,为何当时只在一瞬间亮了一下,这不应该。
容青弃转动着手腕上的银镯,上面镶嵌的小粉珠在没有感受到妖力的时候只有莹润的反光,与普通的珠宝别无二致。这是她亲自选的法器。
御妖人的每任家主都可以选择自己收录百妖的东西,可以是任何一样普通物件,只要在继任家主的第二天滴上心头血,便可以成为拥有法力的法器。大伯的是从小便陪伴他的玉佩,到了容青弃这里,她的粉珠原本镶嵌在母亲的一件陪嫁首饰上,是外祖母的母亲传给外祖母,外祖母又传给母亲的,原本就应该这样代代相传下去,但是母亲愤怒地砸烂了这件首饰,最后被下人当做垃圾一样清扫,唯独没有人注意到这颗滚落在角落的珠子。
捡到珠子的那天,她请人把它做成手环,却一直没有戴过。再后来,她成为家主,想起了被尘封起来的它,让其变成了自己的法器。
粉珠吸收了她的心头血,成为带着法力与诅咒的东西,原本的手环承受不住强大的妖力而碎裂。只是现在,她有这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新手环,手环上抱珠的银色小狐狸很可爱。
看阿珠看着手镯发呆,己绛凑过去,好奇地盯着她的脸。
感觉到小狐狸的靠近,她吓了一跳,慌乱地别开头去,“不要突然凑别人这么近......”
“你喜欢这个手环吗?”小狐狸弯弯眼,像是小动物一样把脸凑近她的。
己绛两只手撑在容青弃坐的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