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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灵门虽然不如道门佛门那样如雷贯耳,但在民间也有数百万信徒,所供奉的灵神生有九头,口吞日月,以山川做衣。有通天彻地之能,传闻能幻化为众生相,庇护信徒平安。
    不过传承千年之后,变了味道,有的信徒察觉用请神术,使灵神上身,不止能驱邪除祟,还能用于对敌,于是灵门逐渐变了味道,大半贪图轻而易举请来的修为,不再深信灵门所提倡的广爱,仁和,不屈,使人神之间充斥肮脏生意。
    李桃歌还是初次见到灵神上身,不免感慨道:“果然有些门道,气机从无极境巅峰,攀升至逍遥境,看来这灵师宗,倒是有些玄妙之处。”
    坐在马车中的于仙林噗嗤一笑,咬了口汁水丰盈的春桃,鄙夷道:“天底下哪有只赚不亏的买卖,随便请神上身,你以为不花钱就能办到?”
    “花钱?”
    李桃歌惊讶道:“灵神不是神仙吗?难道会觊觎俗世里的金银?”
    “灵神当然不要金银。”
    于仙林眨了眨眼,“可它要命。”
    李桃歌感兴趣道:“咋说?”
    于仙林懒洋洋道:“年轻时之前周游列国,遇到过灵门灵师,这帮家伙他娘的跟疯子一样,请灵神上身时所用供品,是自身魂魄精血,请完一次,卧床半月,若是一年请个十次八次,要么痴傻,要么暴毙,没人能活过六十岁。”
    李桃歌越听越不对劲。
    灵神上身,怎么听起来和自己的观天术有的一拼?
    同样是耗费精血元气,仅是没有献祭魂魄而已。
    难道……
    事关师父和小伞,李桃歌紧皱眉头,不敢再想。
    灵神上身的刁春郎,从头到脚漫出杀气,见到二十余骑冲来,冷冷一笑,双手持刀反冲,视铁甲长枪为无物。
    随着他杀入阵中,一颗头颅冲天而起,接着散出大蓬血雾。
    正要大开杀戒,鎏金铁棒当头凿下。
    刀棒相交,刁春郎只是屈膝而已,苗春娇却被掀起,从马背落地,巨力传来的震荡,令他喷出一口淤血。
    几十骑与刁春郎擦肩而过。
    李桃歌攥紧马鞭,正欲出手,耳边传来于仙林的声音,“顾及将士安危,是好事,可诤子出寒门,没经过世道摔打,如何成器?想想你的来时路,一步一个血印,一步一具枯骨,才成就今日二品侯。收起慈悲心肠,以后的烽火乱世,怕是用不到了。”
    李桃歌松开马鞭,咬紧牙关。
    于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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