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人马睡不着,白日席卷他身心的感情,还有余韵残存。
他有点能分辨出妹妹与妻子的不同之处了,不再是先前单纯的以生理差别分类,而更直接也更细腻的感情差异。
能分清了,人马的心思还是不变。
他喜欢自己身边的少女,想要她成为自己的伴侣,在人群中能被喊为他妻子的名分。
但这次不一样了,他不能再莽撞地在她面前胡言乱语。他要更冷静、更细致地蛰伏下来,没
等待着合适地表明他心意的机会。
黑暗中,芬尼恩的吻像是露珠一样,轻轻地从安的湿发上擦过。
———
自从安能挣到钱后,她开始积极地外出找活干。
虽然斗篷仍是她身上固定的穿搭,但在十次与人说话里,有个两三次她敢直视别人的眼睛了,这对安来说是很大的一次进步。
随着时间的流逝,安攒了一些钱,她跑去书店里买了些幼儿识字的书籍,开始拉着芬尼恩识字。
现实的捶打比什么老师的教导都管用,安的心中更加信奉故乡的名言,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才能挣更多钱。
像集市上,安看见认字的女人接取了一个给富家小姐讲故事的单子,第二天在众人面前炫耀她挣了几百个铜币时,安真的羡慕极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中文,真的是她的一大损失。
虽然她在故乡没有读到大学毕业,但怎么说她也是脱离了文盲这个水平的。
谁知道穿越了,她不仅变成文盲,还连文盲两个字怎么写都认不得了。
而她的努力一直都被芬尼恩看在了眼里,他日复一日更加细致地观察着安,猜她所想忧她所忧,最终芬尼恩明白了妹妹现在想要的东西。
在吃饱穿暖的基本需求得以满足后,安萌生了更高级的欲望。
芬尼恩对于满足妹妹的欲望一向很有经验,他在暗地里忙碌了一段时间后,他攒足了妹妹上学的费用。
一件类似于魔法长袍的衣服被他展开在妹妹面前,在他做出这样举动的行为之前,他告诉了安,她可以去上学的消息。
安呆滞了很久,才回过神道:“校、校服服服?!”
芬尼恩:“嗯。”
“我有书读了!”安捂住嘴巴喜极而泣。
她怎么会不认识眼前的衣服,是哈尔维斯特哪家学校的?她自从有了认字的想法后,便能经常在哈尔维斯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