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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油银丝卷本身已经够厉害了,怎么配上鱼片粥还能更好吃?
    随随便便上来的些面点都这么好吃,他觉得自己真要被宋记圈粉了。
    不对!
    我可是鸿宾楼的老板。
    怎么可以投敌呢?!
    张明远原本那股隐隐的负罪感瞬间又上来了,但舌尖传来的口感与味道,又让他舍不得停下手里的动作。
    于是,他只能一边怀揣着负罪感,一边爽吃,嘴角流下了忏悔的眼泪。
    剩下的银丝卷全部配着鱼片粥下肚,味蕾彻底被打开,张明远目光不由自主落在最后那碗文思豆腐上。
    刚才只顾着惊叹造型,此刻闻着那一缕清鲜萦绕鼻尖,他再也按捺不住,拿起小勺轻轻舀起一勺。
    入嘴的瞬间,他整个人浑身一僵。
    轻、软、细、滑。
    根本不用咀嚼,那细如发丝的豆腐丝触舌即化,如同落入一口清冽山泉。
    五种配菜细丝裹挟在豆腐丝之间,各自锁着独有的鲜味儿,菇香、笋甜、火腿鲜、肉香、菜香层层错落,互不抢戏,偏偏又交融得严丝合缝。
    清亮的高汤入口温润至极,没有半点厚重油腻,只有纯粹熬煮出来的天然鲜甜,薄薄一层金油润住汤味。
    咽下去后,清甜余味顺着喉管一路漫开,沁得人脾胃都暖洋洋的。
    林叔的文思豆腐他也吃过,原先还觉得刀功和味道已经很好了。
    但现在一比,只觉得差强人意。
    刀功好看,味道寡淡,靠高汤强行提鲜,反倒有些华而不实。
    可宋记这一碗,完全不一样。
    刀功是登峰造极的艺术,味道更是炉火纯青的功底。
    豆腐丝细而不碎,泡在汤里依旧根根挺立,吸饱了汤底精华,每一丝都带着鲜味儿,却又保持豆腐本身最干净的豆香。
    一口汤、一口丝。
    入口清鲜、回味绵长,清雅脱俗,彻底把“鲜”字吃出了层次和高级感。
    张明远下意识又舀了一大勺,舍不得嚼太重,只轻轻用舌尖抿动。
    太绝了。
    真的太绝了。
    一碗文思豆腐很快见底,张明远放下勺子,整个人久久没有回神。
    嘴里的清鲜还迟迟不散,可他心里那点侥幸和底气,已经凉得彻底。
    他刚才还天真地以为,宋记不过是胜在造型精致、懂得迎合年轻人拍照的喜好,味道不见得强到哪里去。
    只要自己高薪挖几个擅长摆盘造型的白案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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