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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强调一件事,他是个怪物!
    十五岁那年,陆怀民找到了他。
    “你的基因提取自我的儿子,其他实验体都失败了,只有你成功了,所以你也算我儿子,现在给你两条路,第一,跟我走,第二,我通知维恩博士,他丢失的数据找到了。”
    于是他得到了他第三个名字。
    陆北淮。
    “我儿子需要换血!”
    “我儿子需要造血干细胞!”
    “我儿子需要一颗肾,你是实验体,应该很习惯这种手术吧!”
    他开始烦躁这样的生活,从一个牢笼跳到另一个牢笼,这样的生命到底有什么意思?
    直到——
    “你可不可以收留我,我很乖的。”
    那张干净得像个小太阳的脸上映着笑容,朝他伸出手,是手,不是针管,不是武器,是带着温度的柔软的手。
    “我喜欢你,我们谈恋爱,好不好?”
    她没有因为他的头脑夸他,没有因为他的体能夸他,却因为他换了一个灯泡,说他好帅,像天神一样带来了光明!
    那一刻,他好像体会到了当个人的乐趣。
    他隐藏自己嗜血的杀性,学着当一个道貌岸然的精英,暗恋着一个干净的人类女孩。
    可有一天。
    那个人类女孩发现了他怪物的本质,她不要他了。
    她说:我恨你!
    他很想告诉所有人,他没有殉情,他只是找不到继续假扮人类的理由,而作为怪物的他,连他自己都厌恶自己的存在!
    孩子?
    不,那不是孩子,只不过是他们基于他的基因创造的下一批怪物罢了。
    盯着玻璃,他抬手摸向自己的眼睛,喃喃:“幸好你看不到了。”
    ……
    一眨眼,王翠花已经当了大半个月的保姆,而在她的不懈努力下,陆北淮胃疼的次数明显减少,她卡上的零也直线增加。
    这天,她照旧提着便当来到公司送饭。
    刚一进门,就听到几个人凑堆聊天,她好奇地凑上去。
    “嗨,王妈!”
    她笑着点点头,“你们说什么呢,那么高兴!”
    “我们在说蓝小姐为了宣誓主权,这次可是下血本了,这一层所有人的礼物都是专柜款诶,你看我这个毛球,小一万呢。”
    女同事说着,激动地晃了晃手里的饰品。
    她懵了,“蓝小姐?”
    一个男职员看向她,“对了,你是陆总家保姆,蓝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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