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的课程比较紧凑,周一到周四上午是讲座,下午是小组讨论。我被安排在6人小组,有三个个纽约大学本地学生,还有来自埃及的交换生,另一个也是来自巴西的留学生。组里都是爱讲话,只有我稍微沉默。来自本地的一个叫马库斯的本地学生有些土生土长的所有特点,语速很快,手势繁多,对任何话题都能自信的滔滔不绝讲一大堆。而来自埃及的学生迈哈迈德则喜欢在每个开头说一句“我国家……”,而这种时候马库斯都会皱皱眉头,大概是因为他被拖出了本地法律的舒适圈。而来自巴西的伊丽莎白也是个调节器,每当陷入僵局的时候都会抛出意想不到的想法,让小组继续了解。
第一周周二,比较侵权法课程上讲到“过失责任”与“严格责任”的区别,教授是个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的老太太叫伊莎贝拉,她用一个经典案例作为引子,“如果你的宠物从后院跑出去咬了邻居,你负过失责任还是严格责任?”然后她点名让我回答中国侵权法是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我站起来想了想,据我所知《民法典》里有专门的条例,一般情况下属于侵权责任,但是证明受害者自己故意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侵权责任。如果有赔偿,可以先社区或者居委会一起进行协商。
比如道馆隔壁邻居的狗,经常来我们道馆偷东西吃,我的师父变和隔壁邻居协商,让他好好看管好狗。我说完,班上的同学笑了起来,伊莎贝拉教授也笑了,她摘下眼镜擦了擦,重新戴上。
“你提供了一个我今天听过的最有趣的法律替代方,社区调解、兽医诊断。”伊莎贝拉教授说到。下课之后她把我叫到讲台边问那个故事是不是真的,我说是真的,还说后来那个邻居不但管好了狗,还开始跟着师父学打坐。
格罗斯曼教授沉默了几秒,然后在她的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写完之后抬头看着我,用一种极其认真的语气说如果有机会她想把“社区调解替代诉讼”这个主题写进下学期的一篇论文里,而她会注明灵感的来源是“一位来自中国道教的交换生”。
我对比很高兴。第一个周末。我约了同为留学生的伊丽莎白一起去纽约逛逛。我第一次做纽约地铁就感觉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