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天气还有些冷。
纪香玉斜坐在自行车后座上,被风吹得睁不开眼睛,只能攥紧身前人腰身两侧的衣服,微微低头,借着男人伟岸的身躯挡风。
“纪同志,前面就是照相馆了。”
男人骑着二八大杠,声音洪亮清晰,带着好听的磁性。
纪香玉晃了晃脑袋。
是的,他们正在去拍结婚照的路上。
在今早之前,她还是二十一世纪的社畜一枚,因为加班熬了大夜,刚做好ppt,在提交时却感觉到心脏一阵刺痛。
再睁开眼,她就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男人正邀请她坐上自行车,要到镇上办事。
纪香玉迷迷糊糊就坐上了车,这会儿大概理清楚了头绪。
她好像……穿书了?
这是一本七零年代奋斗文,她穿成女主那拎不清的炮灰大嫂了。
这位与她同名同姓的纪香玉,不光代替弟弟下乡当知青,更是把自己当成蜡烛燃烧给弟弟。
不仅把女主家给的丰厚彩礼寄回家给弟弟盖房子,甚至在结婚生子后,还变本加厉。
自己吃糠咽菜、省吃俭用,孩子都瘦得皮包骨头,就是如此,手里哪怕有一分钱都要寄回娘家去。
最后冻死在隆冬雪夜,娘家却连问候一声都没有,更别说来丧礼上看一眼。
纪香玉感觉心脏有些刺痛,似乎是原来身体中的灵魂在悲泣。
直到自行车停下,她都没有回过神来。
“香玉……你、你怎么哭了?”男人停了自行车,正要扶她下来,忽然见她眼睛泛着泪光,不免无措。
“没什么,沙子进眼睛里了。”
纪香玉胡乱擦掉眼泪,忽然感觉那厚重的情绪烟消云散,身体也跟着轻快了。
她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整个人还是懵懵的。
这时,就听男人对她说:“小妹不懂事,你别听她的,岳父岳母把你养大成人,你想把彩礼寄回去孝顺他们是应该的。”
纪香玉一怔,这才终于有心思打量眼前这个陌生男人。
他是书里女主的大哥,名叫沈武,在黑省当兵,身材高大板正,肤色偏深。
说实话,他长得有点不像好人。
五官是英俊帅气的,可惜左边脸颊颧骨上有一道长疤,延伸到眉间,在眉峰前截成了断眉。
很明显的沟壑,幸好比较精瘦,看着还没那么吓人,只是眉眼间的煞气,一般人还真镇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