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养好了之后这雪鸮也不愿走,就赖在倪初久这儿天天蹭饭。倪初久干脆将它留下,取名叫白饭。
窦衎听王伯解释时,觉得很是神奇。心想倪初久上辈子怕不是个收破烂的,怎么老喜欢往家里捡东西,还尽捡些了不得的。
上次捡只战鹰,这次捡回自己这个仇人,下一次怕不是要捡个媳妇回来?
简单用过晚饭,窦衎回屋把门关紧,才从怀里取出信封来。信封不薄,显然不止一页。倪初久此前从未给他写过信,一时间窦衎也摸不清楚这信是凶是吉。
凑近了看,粗糙的牛皮纸上,是黑墨秀气的“云霁”二字。倪初久的字和他的人一样,是一种规整的漂亮。窦衎指尖在上面摩挲了几下,不知怎的突然紧张起来。
他轻轻拆开,浏览起来。
内容其实很常规,问了窦衎有没有好好按时吃饭,书读得如何。又说自己手头的事处理得差不多了,大抵年前能回来。信的末尾提到他还给窦衎带了个礼物,窦衎一定会喜欢。
一定会喜欢?为何如此笃定?
窦衎捡回小信封,果然发现角落里有一小块.凸.起。他倒出来,落在手心的是一只扳指。
普通的驼鹿角,算不上什么珍贵材料。但切割和打磨倒是顶级的手艺,段不是一般铺子能够制成。
窦衎戴上试了试,那枚小东西顺着右手拇指流畅地滑下,竟刚好合适。
昏黄的灯光下,骨质扳指泛着一圈润白的光,消弱了几分他身上的狂气,添了些不卑不亢的规整。
脱下来放到眼下仔细地瞧,窦衎发现内圈还刻了个芝麻大的“衎”字。
桌子上,那信结尾的娟秀墨字映入眼帘——“澄曦明,弓雁峦,银鞍火舞尽少年”。
那日光澄澈的清晨,弓箭被拉开像大雁一样舒展,像山峦一样坚不可摧,火烧云马背上,是畅快骑射的肆意少年。
心脏轰得一下猛震——
窦衎掌心握着扳指,像是攥着一团火。
一时间,难以言喻的热浪席卷四肢百骸,雷劈般的酥麻尽数爬满他的脖子。
他无意瞥见茶杯中自己的倒影,跟喝了八斤梨花酿似的,一张脸红得旖旎,又心虚地匆匆别开眼。
呆坐了片刻后,窦衎突然疯了似的蹦起来,一把将扳指塞回信封,打开衣柜,将信封胡乱扔了进去。做完这一切,又灌了自己半壶凉茶,这才平静下来。
大概……暂时,平静了下来。
他强迫自己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