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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尾灯的红光在前方连成一条河,他在这条河里,不急不慢地开着,收音机里放着一首他熟悉的歌,他跟着哼了几句,没有跑调。他笑了一下,关掉了收音机,让车里的空间安静下来,只有引擎的低沉嗡鸣和轮胎碾过路面的沙沙声。
    他开回了出租屋,停好车,上了楼,进了屋。他脱了鞋,没有开灯,直接走到窗边。城市的夜景还是那样,万家灯火,像一片倒扣在地上的星空。他掏出那截指骨,握在手心里,它的温度已经和他的体温一模一样了,分不清哪一部分是它的,哪一部分是他的。
    他把指骨放在窗台上,用一个小盒子盖住,怕它被风吹走。然后他洗了澡,换了睡衣,躺到床上。床垫还是有点软,他翻了个身,侧躺着,枕头的高度刚好。窗外的城市噪音透过双层玻璃变得模糊而遥远,像海浪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拍打礁石。他闭上眼睛,感觉到睡意像一只温热的猫,蜷缩在他的眼皮上,慢慢地、慢慢地压下来。
    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又站在老宅的院子里,阳光很好,照壁上的青苔是鲜绿色的,水缸里的水清澈见底。爷爷坐在院子里的藤椅上,抽着旱烟,烟锅里的火星一闪一闪的。林峰走过去,蹲在爷爷旁边,像小时候那样。爷爷转过头来看他,那双眼睛是闭着的,眼皮微微凹陷,像两扇关上的门。
    “回来了?”爷爷问。
    “回来了。”林峰说。
    爷爷点了点头,把烟锅在鞋底上磕了磕,站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那只手是温热的,有重量的,真实的。爷爷没有说话,转身朝正厅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停下来,没有回头,说了一句:“别再回来了。但如果你回来了,也没关系。”
    林峰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钻进来,在床单上画出一条细细的金线。他躺了一会儿,看着那条金线慢慢地变宽、变亮,像一条正在生长的河流。他拿起手机,早上七点十五分。有一条未读消息,是同事发的:“今天早会取消了,可以多睡会儿。”他没有回,把手机放回床头,闭上眼睛又睁开,确认自己已经醒了,然后坐起来,穿上拖鞋,去卫生间洗漱。
    镜子里的人看起来比昨天好一些。不是变帅了,不是变年轻了,而是眼睛里有了一种他之前没有的东西——不是光,不是火,不是任何一个可以用名词形容的东西,而是一种状态,一种“知道自己是谁”的状态。王叔不知道,爷爷不知道,陈伯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但他知道。他知道自己是林峰,是爷爷的孙子,是外甥的舅舅,是一个普通又不普通的人,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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