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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糟糕。
    这样下去,他真的只会一天天的,滋生出更多更大、更要命的贪心。
    半小时后厉非才真的醒了,但他今天却赖了床,不太愿意起。
    傅斯霆默默有点新奇。
    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一直以来厉非给人的感觉,都是很厉害、游刃有余,但是并不“放松”。
    傅斯霆很难形容那种感觉,就是厉非整体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很精确的人。
    不会迟到,不会出错,不会赖床,不会发疯。好像时时刻刻都是清醒且一丝不苟的状态。
    那样的厉非应该不太会……大清早搂着他的腰,在他胸口毫无意义地蹭。更不会用半醒不醒的语调,在他怀里困困地咕哝:
    “好饿,但是一点都不想起来做饭……”
    “……”
    “而且我做的也不好吃,一点都不想吃。”
    “……”
    傅斯霆想了想,突然口有些干:“那今天,我来做早饭好不好?”
    厉非声音听起来困困的:“嗯?”
    “我会做饭,我来做。”
    “嗯……但小霆不是失忆了,还具备做早饭的技能吗?”
    傅斯霆点点头:“我可以的。”
    ……
    厉非又得逞了。
    骗失忆的男友去做饭,他可真是不做人。
    但站在厉非的角度,谁让同居两年,一直都是傅斯霆做饭喂养他?傅斯霆做饭超级好吃,把他的味觉早就养刁了。
    由奢入俭难。一个星期连续的煎鸡蛋、煎培根类白人饭,傅斯霆没吃崩溃厉非都要吃崩溃了。
    更糟糕的是他们这儿的配套管家因为是白人,也只会做白人饭。
    厉非后来是宁可点外卖也不让管家做饭了。
    在他看来白人味觉都跟有问题似的,放糖就巨甜,芝士就齁咸,肉又烧得腻,什么味同嚼蜡的东西都咽得下!
    综上所述,尽管骗失忆的、十六岁的男高去做饭很残忍。
    但对他不残忍,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话虽如此,厉非还是装了一下好人:“真的可以吗?会不会勉强。不然还是点个外卖吧,你想吃什么?汉堡?”
    手机被握住。
    傅斯霆眼神坚定:“我做。”
    傅斯霆很擅长用普通的食材做出美味的东西。毕竟他的人生快乐有趣的事情也不多,吃于是成了其中很重要的,一件能够带来些微幸福的事情。
    最简单、快捷、他又最拿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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