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组的成员都叫猎鬼人了,不是鬼还能是什么?
江烁打了个哈欠,阴阳怪气地改口:“某种神秘物质形成的种族。”
程乐彤随手拿出了一把机枪,表示怀疑:“我听说死灵再生的速度快得惊人,箱子里的这些东西对他们能有用吗?”
优奈握着方向盘,透过后视镜看到了程乐彤手里的东西,解释说:“那是研究所用灵能材料特制的枪支,一旦按下扳机,打出来的是对死灵有实质伤害的子弹。”
行动组的装备都由研究所制作,每年都会换一批新装备,给整个夜狩组织发一份电子版和纸质版使用说明。
连大半时间在校外的江烁都知道这些武器的用途,她想知道程乐彤在学院里到底学了多少。
智能语音已经从这片沙漠的由来,讲到了部落的文明与发展。
程乐彤贱兮兮将头凑到江烁眼前,岔开了话题:“姐妹,是不是梦回大一?”
大一那会儿,学院课表排得满满当当的,那时的江烁还没混成个老油条一直逃课,每天从早八开始就要听各科教授讲课。
“是啊,烦得很。”江烁仰在靠背上,掏了掏自己的耳朵。
江烁很讨厌这种长篇大论的演讲,知识想要强行钻进脑子的时候就是那么枯燥,令人昏昏欲睡。
“嘿。女孩,要是你觉得烦闷的话,我的肩膀随时可以让你靠一靠。”维森在转过头,朝江烁挤眉弄眼地说。
这种泡妞的戏码未免太过老土了,江烁冷笑了一声。
“呵。”
江烁在程乐彤口中听说过一些校园八卦,知道这个维森退出行动组后加入了林家,成了林少爷的左膀,另一条右臂则是一直用鼻孔看她的孟意尧。
一声冷笑后,气氛变得凝固了,维森还是第一次在女孩子面前吃瘪,但他毫不在意,甚至还欢快地哼起了歌。
孟意尧难得没有因为自己人吃瘪而对江烁‘恶言’相向,相反,他觉得维森十分没有眼力见儿,刚才是在自讨没趣,江烁看起来就不是个善茬。
他们现在的塔戈赛沙漠中心,目的地正是林言珩队伍所去的那个部落。
灼人的烈日朝着落进无垠沙海下落,锋利的沙棱变得朦胧柔和,滚烫的黄沙褪去了刺眼的亮金,温度也没有了暴戾的燥热。
尴尬的气氛并未持续多久,傍晚,他们行驶方向的尽头,荒芜苍茫的天地间出现了一抹刺眼的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