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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眼便看到了院中伸着懒腰的三叔。
    那副悠闲自得的模样,与清晨父亲扛着锄头离去的背影,形成了无比鲜明的对比。
    一抹淡淡的厌恶之色自他眼底一闪而过,快得无人察觉。
    烂泥扶不上墙。
    族里给了十亩水田,如此天大的机缘,不想着如何辛勤耕种,让家人过上好日子,反倒心安理得地睡到日上三竿。
    这样的人,就算把金山银山堆在他面前,怕是也守不住。
    陆明渊心中愈发坚定了自己的某个想法,他默不作声地收回目光,转身回了房。
    晌午时分,陆从文才从田里回来。
    他整个人像是从泥水里捞出来的一般,裤腿上沾满了湿泥,汗水浸透了粗布短衫,紧紧地贴在身上。
    他的肩膀处,衣衫已经被磨破了,露出被锄头柄磨得通红的皮肤,甚至渗出了一丝丝血迹。
    王氏端着一盆水出来,看到丈夫这副模样,眼圈“唰”地一下就红了。
    她心疼地接过丈夫手里的锄头,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火气。
    “你这是做什么!不要命了!那的是帮明文读书的,你一个人去做什么牛马?早上出门怎么不叫上他一起?”
    “现在倒好,你这个做大伯得在田里累死累活,他那个当亲爹的倒在家里睡大觉,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陆从文咧开嘴,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满是泥垢的脸上,牙齿显得格外白。
    “没事,没事。从智昨日又是下跪又是磕头的,怕是也累着了,让他多歇歇。”
    “再说了,地里的活儿也不多,我一个人忙得过来。”
    王氏气得直跺脚,却又拿自己这个老实巴交的丈夫毫无办法,只能一边拧着毛巾给他擦脸,一边不住地小声埋怨着。
    午饭时分,一家人总算聚齐了。
    老太太陈氏格外高兴,家里的两个读书种子都在,她特意将家里养了许久、一直舍不得吃的一只老母鸡给杀了,炖了一大锅香喷喷的鸡汤。
    浓郁的肉香飘满了整个堂屋,让平日里难得见荤腥的陆明文和陆明泽两个小家伙,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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