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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已经从将死之人,恢复成了曾经的悍勇神将,里克行省战功最卓越者之一。
    你还好意思说我?明明你变化最大,菲尔德腹诽。
    “人总是会变的。”
    菲尔德目光灼灼:“软弱,在腐尸堆里可活不下来。你说我为什么改变,不改变早死了。”
    “委屈你了。”科特似乎接受了这个借口,脸上没有半点歉意,“但,你现在的状态,才是罗斯家族子嗣该有的状态。”
    “果断、残忍、卑鄙还要些运气,做不到就死。”
    科特潇洒地坐在身后的椅子上,翘起二郎腿,给自己倒了红酒:“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菲尔德也乐了,看到一旁镶着珠宝的椅子,不客气地坐下。
    “掌握力量,复仇的滋味,令人上瘾。”科特美美地喝了口酒,“软弱的人,在家族活不下去,在帝国也活不下去。”
    “知道我们家族为什么能繁荣昌盛吗?就是够狠!”
    “贱民蠢不要紧,最多坑死自己。领主蠢才要命,会带着所有人一起下地狱。”
    “哪怕是我儿子废物,那就去死。我不会容许,家族出现猪伯爵那种废物。”
    “我的父亲,也就是你爷爷,在我八岁的时候,就要求我掐死自己的妹妹。”
    “你今天折磨格林,让我对你有了改观,很好。”
    科特越说越激动,直接将手中水晶杯捏爆:“你该感谢我,至少我给你成为领主的机会,去夜幕领,是我对你的考验。你过不去这个坎,那是你自己的事。”
    菲尔德倒吸一口凉气:“真够狠。”
    家族特喵的居然玩弱肉强食,丛林法则这套。难怪亲戚都好斗,也难怪杀戮神选,都把罗斯家族当圣地。
    科特堂而皇之坦白自己的观念,并引以为傲,听着还真有几分歪理。
    “哼哼,但你还不够狠。”
    科特摆摆手:“你虽然成了朝霞领的领主,但我还是看不上那你,你还太软弱了!听说你优待领民,允许朝霞领的人离开,还接纳异族?天呐,简直可笑。”
    “违抗你意志的人,那就丢进火炉当柴烧,或是丢在嗜血玫瑰丛里,榨干每一滴鲜血。”
    科特浑身绽放着杀气,肃杀残酷。
    这话不是他吹嘘,而是科特真会这么干。他为上上届女皇效忠,那时北境还没被腐化。
    科特与家族的“血色玫瑰”,打赢了大大小小百场战争。
    精灵如此美丽稀少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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