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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要求乙方每年出席四次全球发布会,配合拍摄三支广告大片,而且需要在公共场合必须佩戴该品牌产品,用以维持高贵优雅的商业人设。
    甚至,还规定了他每次出现在公共场合时的穿着、谈吐以及需要维持的笑容。
    他需要变成一个精致的瓷娃娃,摆在橱窗里,供人观赏。
    江夜又拿起一份合同,内容却是大同小异。
    卖肖像权,卖人设,卖时间。
    江夜看了一会儿,把合同合上了,然后把这些白纸统一往前推了推,推到了桌子中央。
    “不签。”他轻声地说了两个字。
    红姐一愣,以为自己听错了,又侧了侧头。
    “你说什么?”
    “我说,这些代言,我一个都不会接。”
    江夜抬起头,看着红姐的眼。
    红姐脸上的笑容收敛了,眉头微微皱起,脸上却并没有太多意外的表情,似乎早就预料到了江夜的回答。
    可在此刻,她还是再想要争取一下。
    “江夜,你要想好了,这三个亿可是真金白银的。”
    “你虽然现在很红,但热度这东西,随时都有可能会降下去。”
    “为什么不趁着现在先把身价定死?”
    “等到你身上的热度过去了,你也好拿资本去和那些小鲜肉们拼啊!”
    她站起身来,在狭小的客厅里转圈。
    “我知道你有追求。”
    “你想当演员,你想演好戏。”
    “可是这些和赚钱有冲突吗?”
    “有了这些钱,你可以请最好的团队,也可以给自己买最好的资源。”
    “你甚至都可以自己投戏,自己搞上一个项目,带资进组,你想演什么就演什么!”
    江夜看着眼前这位,在圈子里摸爬滚打了许久的金牌经纪人。
    她说的,确实是这个圈子里唯一的真理。
    钱。
    有钱就有一切。
    可他却不能。
    他知道自己的底牌。
    他是必须要靠着“反派共情”活着的。
    如果他接下了这些代言,那他就必须在观众面前维持一个完美的形象,必须去迎合品牌方的格调。
    真到了那个时候,那他还是他吗?
    不是了。
    当观众在银幕上看见他演坏人时,脑子里出现的,会是他穿着几万块的西装,在聚光灯下推销腕表的脸。
    自己好不容易营造的代入感,就会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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