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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茸茸的后脑勺。
    顾枕戈在床边坐下,床垫微微下沉。
    被子被他轻轻掀开一角,从下摆开始,一点一点往上掀。露出景兰辞骨肉匀停双腿。可那大腿内侧的皮肤上全是深深浅浅的红痕,有些已经变成了青紫色,在柔和的月光下显得格外刺目。
    顾枕戈的目光暗了暗。
    他当时发了疯,下手没了轻重,景兰辞疼得发抖他都没停。方才景兰辞那样破碎的躺在沙发里时,他的心脏又酸又疼,可与此同时,另一种情绪也在他心里疯长——
    他想留着这些痕迹!
    不只是这里,还有颈侧那个齿痕,腰侧那几道指印,锁骨下方那片被咬出来的红紫。他不想让它们消失。
    他甚至希望它们能够永远留在景兰辞身上。
    他要景兰辞明天对着镜子,不得不把领口扣到最上面一颗,才能遮住他留下的牙印。
    他要景兰辞每扣一颗扣子,都会想起他!
    那些露在外面被人看见的地方,他不会碰。因为他不愿意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景兰辞,不愿意让他难堪。
    可衣服底下的那些地方,是他顾枕戈的地盘,他想怎么留就怎么留!
    他要让景兰辞知道,他是他的。哪怕景兰辞明天穿上衬衫,什么都看不见了,他也知道,衬衫底下有着他的印记。
    他知道这想法很疯。
    可他就是这么想的!
    景兰辞太干净了,像一朵长在高枝上的白玉兰,谁路过都会觊觎。他要把这朵花摘下来,揣进怀里,藏起来,让谁都看不见。
    那些痕迹就是他的烙印。
    可他也知道,这些痕迹早晚会淡。
    齿痕会愈合,淤青会消散,红肿会消退,皮肤会恢复成原来那片干干净净的白皙。到那时候,可能就连景兰辞自己也会忘了曾经发生过什么。
    顾枕戈的喉结滚了一下。
    没事。
    淡了就再留。好了就再弄。他这辈子还有几十年,有的是时间一遍一遍地在他身上留下新的痕迹。
    旧的褪了,他附上新的;新的再褪,他再附。一层叠一层,一层覆一层,直到那些印记长进景兰辞的骨子里,这辈子都褪不掉。
    顾枕戈的嘴角弯起一个浅淡的弧度,带着点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满足。
    他拿起了那个白瓷小圆盒。
    别的地方可以不涂,那里不行。那里伤得太重,不涂药会发炎发烧。他舍不得景兰辞受那份罪。
    他拧开盖子,挖了一小块淡黄色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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