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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筷子鱼,递给任竟成。
    “你烧的,自己都没尝一口。”
    强风下他的发丝在任竟成手中宛如芦苇飘飞。任竟成揉了揉,对他说:“不用,就是烧给你吃的。”
    “哦。”陈敬喜含着筷子,看着琳琅满目的菜品,不得不感慨还是任竟成了解他,什么辣炒黄牛肉、肉末茄子、红烧鲫鱼啦,都是他爱吃的。
    作为他的发小,任竟成对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了如指掌。
    即便如此,为什么有时还会强迫他做不喜欢的事呢?
    ……再一想,陈敬喜又觉得相较任竟成对他的了解,他完全不了解任竟成,他不知道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更不清楚他在想什么。
    和他交往十年,任竟成之于他除了发小兼男友的头衔,全然是陌生的。
    陈敬喜垂眸,突然觉得饭菜没那么可口了。
    “小喜,我们养一条小狗吧。”
    “嗯……嗯?”他一愣,惊愕地忘了下咽,含着饭问他,“什么狗?”
    “阿拉斯加。”
    “那是大型犬吧。”陈敬喜打着哈哈,忽然感到惆怅,“……怎么突然提起养狗了?”
    任竟成收起吹风机,拨了拨他半干的头发:“因为想在淮海安定下来。”
    “和小时候一样吗?”
    陈敬喜六岁的时候,第一次认识大他六岁的任竟成。
    彼时,任竟成的父亲任肃担任陈氏某船舶制造项目的负责人,因收受贿赂,采用不合规的钢材,最终导致沉船惨案,背负了十七条性命。
    任肃被判死刑后,陈松海收养了年仅十二岁的任竟成,给予他庇护。
    就是在那会儿,为了给这个漂泊无依的孩子一个慰藉,陈松海买了一只阿拉斯加犬。
    它既是任竟成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结,抑是他与陈敬喜羁绊的开端。
    因为这只阿拉斯加犬,陈敬喜频繁找他玩,问小狗喜欢什么,什么时候休息,并在它清醒的时间跑来逗它。
    起先,任竟成像任何一个失去双亲的孩子,沉默得可怕。
    渐渐地,随着陈敬喜来找他的次数多了,他也学着敞开心扉,用笨拙的口吻认真回答他的每一个问题。
    “小狗吃草吗?”
    “……不吃。”
    “它在哪里拉臭臭?”
    “……到处拉。”
    “会污染环境吧?”
    “……我会捡的。”
    “你好厉害啊。”年幼的陈敬喜发自内心佩服,“要是我,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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