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烧的,自己都没尝一口。”
强风下他的发丝在任竟成手中宛如芦苇飘飞。任竟成揉了揉,对他说:“不用,就是烧给你吃的。”
“哦。”陈敬喜含着筷子,看着琳琅满目的菜品,不得不感慨还是任竟成了解他,什么辣炒黄牛肉、肉末茄子、红烧鲫鱼啦,都是他爱吃的。
作为他的发小,任竟成对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了如指掌。
即便如此,为什么有时还会强迫他做不喜欢的事呢?
……再一想,陈敬喜又觉得相较任竟成对他的了解,他完全不了解任竟成,他不知道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更不清楚他在想什么。
和他交往十年,任竟成之于他除了发小兼男友的头衔,全然是陌生的。
陈敬喜垂眸,突然觉得饭菜没那么可口了。
“小喜,我们养一条小狗吧。”
“嗯……嗯?”他一愣,惊愕地忘了下咽,含着饭问他,“什么狗?”
“阿拉斯加。”
“那是大型犬吧。”陈敬喜打着哈哈,忽然感到惆怅,“……怎么突然提起养狗了?”
任竟成收起吹风机,拨了拨他半干的头发:“因为想在淮海安定下来。”
“和小时候一样吗?”
陈敬喜六岁的时候,第一次认识大他六岁的任竟成。
彼时,任竟成的父亲任肃担任陈氏某船舶制造项目的负责人,因收受贿赂,采用不合规的钢材,最终导致沉船惨案,背负了十七条性命。
任肃被判死刑后,陈松海收养了年仅十二岁的任竟成,给予他庇护。
就是在那会儿,为了给这个漂泊无依的孩子一个慰藉,陈松海买了一只阿拉斯加犬。
它既是任竟成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结,抑是他与陈敬喜羁绊的开端。
因为这只阿拉斯加犬,陈敬喜频繁找他玩,问小狗喜欢什么,什么时候休息,并在它清醒的时间跑来逗它。
起先,任竟成像任何一个失去双亲的孩子,沉默得可怕。
渐渐地,随着陈敬喜来找他的次数多了,他也学着敞开心扉,用笨拙的口吻认真回答他的每一个问题。
“小狗吃草吗?”
“……不吃。”
“它在哪里拉臭臭?”
“……到处拉。”
“会污染环境吧?”
“……我会捡的。”
“你好厉害啊。”年幼的陈敬喜发自内心佩服,“要是我,早就